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使脓液流出,以代刀针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残风溃弦疮烂,湿热久不愈者”(《证治准绳·杂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头处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
见《广东中草药》,为倒扣草之别名,详该条。
①见《南宁市药物志》。为山莲藕之别名,详该条。②见《分类草药性》。为地笋之别名,详该条。
见肘后备急方条。
病证名。指劳损内伤,阴虚火亢而失血者,《杂病源流犀烛·诸血源流》:“呕血者,……有因虚劳,五内崩损,涌出可升斗计者,宜花蕊石散。”参见呕血条。
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不足的治法。同补法。详该条。
也称虫碎舌。纯红色中有糜烂红点,如虫蚀状之舌象。为水火不济,热毒炽盛之候,宜泄热攻下(见《伤寒金镜录》)。
见《陆川本草》。为山甘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蘘荷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证治准绳·女科》。属阴挺范畴。指阴中突出一物如茄子,俗名茄子疾。参见阴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