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十五络脉之一。出《灵枢·经脉》。即足太阴络脉,见该条。
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七。即黄带。详该条。
病证名。见《慎斋遗书》卷八。《痢证汇参》卷二:“内伤之痢有三。有七情内伤,劳力内伤,饮食内伤。虽属一证,而治各不同。”详见七情痢、劳役痢、饮食内伤痢等条。
证名。即阳明经病。见《医学心悟》。详阳明经病条。
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详十三指形条。
伤寒误治变证。指误用吐、下后,阳气受损,阴寒格拒阳气,升降失常,寒热错杂而饮食入口即吐。《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饮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
【介绍】:见戴启宗条。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荆芥汤第三方,见荆芥汤条。
【生卒】:1903~1963【介绍】:近代医家。名秉臣,出生于上海,丁甘仁长孙。秉承家学,毕业于上海中医专门学校,悬壶沪上,颇享医名。1931年曾任上海中医学院院长,学精临床各科,尤擅伤寒时病。后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