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治法专著。一名《外治医说》。清·吴尚先撰。1册,不分卷。刊于1870年。本书正文系以骈文体写成,并联系《子华子》一书所说“医者理也,药者瀹也”的涵义,故以《理瀹骈文》为书名。这是一部以膏药为主的外治
见《伤寒明理论·腹满》。即燥矢。详该条。
《女科要旨》卷二方。白术(去皮,放糯米上蒸,后晒干为末)一斤,人参、杜仲(炒,去丝)各八两,桑寄生、茯苓各六两。以大枣一斤,擘开,水熬汁为丸,梧桐子大,晒干、退火气,每服三钱,米汤送下,早、晚各一次。
指胞睑生疮。见《审视瑶函》。系由火毒郁结,邪热上攻于目所致。初起肿痛微痒,渐致赤烂成脓,甚则寒热交作,饮食减少。治宜清热凉血解毒,服用加减四物汤,并可外用眼疮药掺患处。
参见肝气犯脾、肝胃不和各条。
见《素女经》。指月经。详该条。
见《千金翼方》。为肉桂药材之一种,系加工除去栓皮者,详肉桂条。
证名。指皮肤肌表发热。《素问·调经论》:“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寿世保元·发热》:“伤寒发热,是寒邪入卫,与阳气交争,而为外热。阳气主外,为寒所薄,而失
见《滇南本草》。为莙送菜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人体脏腑、气血损伤,或内邪上扰所致的一类头痛。《景岳全书·杂证谟》:“至若内伤头痛,则不得以三阳为拘矣。”内伤头痛,一般起病较缓,时作时止,遇劳累受风,或情志刺激则常易发作,并有脏腑气血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