涎与唾的合称。俗称口水。详涎、唾条。
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谓目视物,皆振动而颠倒也。譬诸环舞后定视,则物皆移动而倒植”(《审视瑶函》)。可见于某些眼病或全身性疾病。参见目妄见、视惑等条。
证名。见《审视瑶函》。即目昏,详该条。
儿科察目诊法。脏腑之精,上注于目。《小儿药证直诀·目上证》:“赤者心热,淡红者心虚热;青者肝热,黄者脾热,无精光者肾虚。”明·李梴:“小儿诸病,但见两眼无精光,黑睛运转,目睫无芒锋,如鱼猫眼状,或两眼
九注之一。《诸病源候论·诸注候》:“凉注,心下乍热乍寒,一年之后,四支重,喜卧,噫酢,体常浮肿,往来不时,皮肉黑,羸瘦,生澼,目黄,爪甲及口唇青。”参见九注条。
由金创等外伤而致的痉病,即破伤风,出《诸病源候论》。
医案著作。明·卢复撰。共载医案十九则。卢氏强调审因求本的重要性,提出“不可泥其形症”。本书所载医案,用问答形式,阐述病因、病理,分析治疗方药,有利于读者理解因症立方之义。本书收入《医林指月》中。
属络脉。《素问·缪刺论》:“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吴昆注:“十二经支注之大络,《难经》所谓络脉十五者是也。”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治法。即汗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