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学著作。6卷。明·皇甫嵩撰。刊于1578年。本书卷1~2总论药性及制方之义;卷2~6按草、木、果、菜等部,分论各药。每药多参考金元以来各家之说及作者心得总括而成。
《疡医大全》卷十七方。明矾一两,火硝、硼砂各三钱。将明矾入罐内,放桴炭火上熔化,待罐底无块时,随投火硝、硼砂,少顷又投明矾,化尽再下硝、硼,如前法,逐层投完,待至罐口如馒头样,方用武火炼至干枯,用净瓦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露兜竻花之别名,详该条。
古代医官职称。指掌管医事行政的官员。战国时期,秦有太医令,由秦至宋历代都设有这种官职。其下设有太医丞和其他医职。
病名。见《外科大成》卷二。指生于大腿后面的痈。证治见外痈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爵床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丹毒的一种。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小儿三焦风热,乘于肌表,风动火生,风火相搏,自发寒热,遍身如丹,似痧非痧,斑如雪片,上有风粟,发之多痒,烦渴焦躁者,蚂蚁丹也,以化斑解毒汤主之。”
病证名。指崩下之血杂有五色。《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八:“五脏皆禀血气,五脏之色,随脏不同,伤损之人五脏皆虚者,故五色随崩俱下。”
①见《广西中草药》。为五指毛桃根之别名。②见《浙江中药手册》。为金雀根之别名。各详该条。
八纲之一。指邪入脏腑,血脉,骨髓等所出现的症候。《景岳全书·传忠录》:“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万病回春·伤寒总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