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铃草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出元·朱震亨《幼科全书》。痘疮初起发热三、四日后,应见点而不见点,此因外感风寒,阻于肌表,毒气不能外发所致。其症常伴有头痛,四肢拘急,恶风寒等。治宜解表透毒。用参苏饮,败毒散加减。
【介绍】:见朱鸿雪条。
病名。《外科大成》卷二“形似杨梅,只痒不痛,乾燥无脓,此梅毒将发之候也。”宜先服如圣散,再服托里解毒汤。
【介绍】:见吕留良条。
①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丁茄之别名。②出《生草药性备要》,为金扣钮之别名。各详该条。
病名。出《治疔大全》。即断指。见该条。
【介绍】:参见阎纯玺条。
痧证之一。指痧毒滞结脏腑经络而慢性发作的病证。《痧胀玉衡·慢痧必须速治》:“痧若紧者,只在顷刻。慢者或期至十日半月而死,或期至一月二月而死,甚有期至三四月而死,此诚痧之慢矣。……痧毒蔓延于肠胃经络间者
病证名,瘃即冻疮。《太平圣惠方》第九十一卷:“夫小儿脚瘃者,是小儿肉嫩,外风冷中于足掌中涌泉穴也。是儿脚上皮肉间,气血与风邪相感,使肉硬气血不通,阳气不达,致使然也。”
《医宗金鉴·幼科心法要诀》卷五十一方。天竺黄五钱,胆南星一两,朱砂、雄黄各二钱,麝香一分半。为细末,另用麻黄、款冬花、甘草各五钱,煎汤去滓,慢火熬成膏,合药末为丸,芡实大,每服一丸,薄荷煎汤送下。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