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俱病,而阴病甚于阳。《灵枢·寿夭刚柔》:“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
皮肤针之一种。因针柄一端集针五枚形如梅花,故名。参见皮肤针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竹节三七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何梦瑶《妇科精要》。指血为热迫,导致经血上壅为吐衄,下为血崩之症。如去血过多,则热随血去,以补为主;若去血少而热尚未减者,仍当清之。甚者三黄四物汤,轻者宜犀角地黄汤加减。
药物学著作。简称《本草经读》。清·陈念祖撰。4卷。刊于1803年。本书从《本草纲目》中辑录《本经》药物100余种,分为上、中、下三品。并附录《本经》以外的药品46种,分别作注文诠释。本书间附《本草崇原
内科著作。4卷。明·梁学孟撰于1607年。痰火证治专书。故又名《痰火专门》。作者信奉丹溪学说,认为人之病夭,以痰火为患居多。全书137则医论,主要讨论痰火证的病机、脉理、治法与方药,分别叙述痰火证的治
指女子先天性生理缺陷而无生育能力的五种病证。《广嗣纪要·择配篇》:“五种不宜:一曰螺,阴户外纹如螺蛳样、旋入内;二曰文,阴户小如筋头大,只可通,难交合,名曰石女;三曰鼓花头,绷急似无孔;四曰角花头,尖
见《济世养生集》。即急救痧药丸,见该条。
骨折固定方法之一。见《疡医准绳》卷六。适用于四肢肌肉丰满处骨折复位后的外固定。正夹一般用杉树皮制成;副夹用竹片制成,均宽约二公分,厚0.2公分,长度视伤处而定。先将正夹疏排患处皮肤上,敷接骨药一层,用
证名。指胆气虚怯所出现的证候。《脉经》卷二:“胆虚……病苦眩,厥,痿,足指不能摇,躄,坐不能起,僵仆,目黄,失精,。”又称胆气虚,胆气不足。《本草经疏》:“胆虚二证:易惊,属胆气虚;病后不得眠,属胆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