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介绍】:清末医家。字雪渔,歙县(今属安徽)人,为当地喉科名医郑宏绩之长子。少攻举子业,后承继家学,潜心医学,撰有《伤寒金匮经方简易歌括》、《医汇简切》、《医学正义》、《痘治正名类参》、《愚虑医草》、
出《针经指南》。即八脉交会穴,见该条。
见医学切要全集条。
见《云南中草药》。为三分三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经集注》。即桐叶,详该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铜锤草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温病中温邪挟痰湿,或湿热之邪滞留三焦气分。叶天士《外感温热篇》:“再论气病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亦如伤寒中少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下之势。”邪留三焦,则气机受阻,水湿不得正常通调而滞
病名。见《徐氏医书六种》卷七。即耳衄,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香附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