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又名阙中、印堂。《灵枢·五色》阙者,眉间也。”古人认为这个部位可作为望肺部疾病的参考。
见《证治准绳·幼科》集五。即香连丸第四方。见香连丸条。
医论著作。1卷。日人鹤冲元逸编于1747年。编者汇集其师吉益东洞之说辑成此书。内容包括死生、元气、脉侯等37篇论述。现存日本1809年刻本及《皇汉医学丛书》本。
舌本痿软,不能举动的舌象。为心气伤损之征。若淡红而痿者,为气血不足;若深红而痿者,为气血热盛;若紫红而痿者,为脏腑热极;若绛红而痿者,为阴亏已极(见《伤寒舌鉴》)。当根据其病因和临床表现以决定治法。
《证治准绳·类方》第七册方。羌活、升麻、防风、麻黄各五分,黄连、当归、酒黄柏、连翘各三分,藁本、酒黄芩、生地黄、炒苍术、川芎、柴胡各二分,细辛、白术、生黄芩、陈皮、生甘草、苏木、葛根各一分,吴茱萸、红
见《植物名实图考》。为朝天罐之别名,详该条。
辨证方法之一。即根据疾病的不同表现来推求病因、病理变化,提供治疗用药的根据。如眩晕、震颤、抽搐多属于风;发热、烦躁、发狂、神昏多属于火等。这种分析的方法,称为辨证求因。临床上常结合八纲辨证来互相补充。
病名。指遍身筋骨疼痛不已者。《古方汇精·奇急门》:“鬼箭打,用山栀七个炒,桃头七个,面炒,共扞饼贴患上,次日取下。”亦名箭风痛。详该条。
见《四川常用中草药》。为猕猴桃之别名,详该条。
一呼一吸合称一息,定息指一息既尽,换息未起之际,即两次呼吸之间的停顿间隙。《素问·平人气象论》:“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呼吸定息脉五动。”《素问吴注》:“定息,定气而息,将复呼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