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类方》第三册方。藿香、砂仁、人参、炮姜、炙甘草、白术。水煎服。治中寒腹痛,肢冷便溏,或呕吐脘满,苔白腻,脉沉弦。《重订通俗伤寒论》亦有本方,但无藿香,有木香。
从出生后一个月至一周岁为乳儿。又称乳下婴儿,亦名婴儿。《成方切用·杂将护法》:“婴儿百日,任脉生,能反复,乳母当存节喜怒,适其寒温。婴儿半晬,尻骨已成,乳母当教儿学坐。婴儿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教儿地
即火针。《素问·调经论》:“病在骨,焠针、药熨。”
经验方。见《中华医学杂志》1975;(6)。丹参、赤芍药各15克,桃仁9克,三棱、莪术各3~6克。水煎服。用于子宫外孕腹腔内血液已凝成血肿包块者。实验研究:有扩张血管作用;有促进消除腹盆腔血液或血肿包
指因感受风寒,皮毛闭塞,肺气不能宣通的病机。主要证候有恶寒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肺气不宣与肺气不利大致相同,但通常肺气不宣多对外感表证而言,肺气不利多对内伤杂病而言。治宜结合宣肺。
病名。即下颌关节双侧脱臼。《医宗金鉴》卷八十八:“颊车骨……或打仆脱臼,或因风湿袭入,钩环脱臼、单脱者为错,双脱者为落。”证治详颊车蹉条。
病名。《外科启玄》卷七:“有齿断上长出如鸡足距,长约一二寸,误触之则痛连心。”生于上龈者系足阳明胃经之毒,生于下龈者为手阳明大肠经之毒。治宜清泻阳明热毒。可选用清胃散、黄连解毒汤、普济消毒饮等加减。
见本草经疏条。
【介绍】:见张采田条。
病名。见《本草纲目》卷九。指丹毒之严重者。详丹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