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用
(1476—1547)苏州府吴江人,字行之,号伯川。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初,迁南京兵科给事中,进言谏迎佛事及镇守江西中官不法事。迁广东布政司参议。嘉靖中,历官南京工部、刑部尚书。九庙灾,自陈致仕。后以工部尚书总督河道,官至吏部尚书。有《周恭肃集》。
- 捧剑仆
捧剑仆,咸阳郭氏之仆也。虽在奴隶,尝以望水眺云为事。遭鞭箠,终不改。后窜去。其诗用语极为清新,情真意切。
- 沈庆之
(386—465)南朝宋吴兴武康人,字弘先。不识字,少以勇闻,有谋略,善用兵。文帝、孝武帝年间,参与镇压江沔蛮族起事,平定宋皇室内部叛乱。历任建威将军、南兖州刺史、镇北大将军、侍中、太尉等职,封始兴郡公。在娄湖广置室宇田产,奴僮千计。前废帝永光元年,请开钱禁,许民私铸。致钱质更劣,千钱长不满三寸,有“鹅眼钱”、“綖环钱”等名目,斗米竟值万钱。后为前废帝所杀。
- 钱柄
钱柄,字仲驭,浙江嘉善人;相国士升之仲子也。崇祯丁丑进士,为吏部郎中。破家集义旅拒战,蹑于震泽兵,返战;旋溃,被杀。
- 王延寿
东汉文学家。字文秀,著名文学家王逸之子。曾游鲁国,作《灵光殿赋》,叙述汉代建筑及壁画等,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与他同时期的著名文学家、书法家蔡邕也写了此稿,但见到王延寿的《灵光殿赋》后,大为惊奇,自愧弗如,遂焚己稿。王延寿年仅20多岁溺死于湘水。他在辞赋史上留下了《鲁灵光殿赋》、《梦赋》和《王孙赋》三篇杰作。
- 唐朝
桂林兴安人,字用大,号五无斋。顺帝至正七年贡士,授辰溪教谕。时盐钞法为官民病,朝上救弊之策,大府不用,归而授徒。行省平章闻其贤,举领桂林路学教谕。
- 王敬之
王敬之,字宽甫,一字仲恪,高邮人。贡生。有《小言集》。
- 杨巨源
唐代诗人。字景山,后改名巨济。河中(治所今山西永济)人。贞元五年(789)进士。初为张弘靖从事,由秘书郎擢太常博士,迁虞部员外郎。出为凤翔少尹,复召授国子司业。长庆四年(824),辞官退休,执政请以为河中少尹,食其禄终身。关于杨巨源生年,据方崧卿《韩集举正》考订。韩愈《送杨少尹序》作于长庆四年(824),序中述及杨有“年满七十”、“去归其乡”语。由此推断,杨当生于755年,卒年不详。
-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卢谌
卢谌(284─351),字子谅,范阳涿(今属河北涿县)人,晋代文学家。曹魏司空卢毓曾孙。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尚书卢志长子。晋朝历任司空主簿、从事中郎、幽州别驾。后赵、冉魏时官至侍中、中书监。卢谌最初担任太尉椽。311年,洛阳失陷,随父北依刘琨,途中被刘粲所掳。312年,辗转归于姨父刘琨,受到青睐。318年,刘琨为匹磾所拘。期间,卢谌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写有《答刘琨诗二首》《赠刘琨诗二十首》。350年,冉闵诛石氏、灭后赵,卢谌在冉魏任中书监,后在襄国遇害。时年67岁。卢谌为人清敏、才思敏捷,喜读老庄,又善于写文章。他著有《祭法》《庄子注》及文集十卷,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