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引元
字文姝,华亭(今属上海)人,宜春令孟端长女,杨安世室。有《贯珠集》。
- 朱经
字恭庭,江南宝应人。诸生。著有《燕堂诗钞》。
- 龚鼎孳
龚鼎孳生于1615年,殆于1673年。字孝升,因出生时庭院中紫芝正开,故号芝麓,谥端毅。安徽合肥人。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为“江左三大家”。崇祯七年(1634年)进士,龚鼎孳在兵科任职,前后弹劾周延儒、陈演、王应熊、陈新甲、吕大器等权臣。明代谏官多好发议论,擅于弹劾别人。龚鼎孳在明亡后,可以用“闯来则降闯,满来则降满”形容。气节沦丧,至于极点。风流放荡,不拘男女。在父亲去世奔丧之时尤放浪形骸,夜夜狂欢。死后百年,被满清划为贰臣之列。著有《定山堂文集》、《定山堂诗集》和《诗余》,后人另辑有《龚端毅公奏疏》、《龚端毅公手札》、《龚端毅公集》等。
- 康与之
康与之字伯可,号顺庵,洛阳人,居滑州(今河南滑县)。生平未详。陶安世序其词,引与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驻扬州,与之上《中兴十策》,名振一时。秦桧当国,附桧求进,为桧门下十客之一,监尚书六部门,专应制为歌词。绍兴十七年(1147),擢军器监,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桧死,除名编管钦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
- 李羽
生卒年不详。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南唐时,尝献诗江淮郡守以讽谕,颇得称赏。后由郡守举荐,遂登进士第,时年已五十。事迹散见《南唐近事》(见《诗话总龟》卷一)。《全唐诗》存诗1首。
- 文秀
江南诗僧。昭宗时居长安,为文章供奉。与郑谷、齐己为诗友。曾游南五台。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七四、《唐才子传》卷三。《全唐诗》存诗1首。另《锦绣万花谷后集》卷四存文秀诗2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 周宸藻
浙江嘉善人,字端臣,号质庵。顺治十二年进士。由庶常改御吏,屡陈时务,皆切中弊要,巡两淮盐课罢归。工诗擅书,有《柿叶斋诗集》等。
- 韦式
生卒年不详。京兆杜陵(今陕西长安县东北)人。韦应物三世孙,韦庄伯父。曾官郎中。文宗大和三年(829),白居易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韦式赋一字至七字诗《竹》相送。《全唐诗》存此诗。生平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四上》、《唐诗纪事》卷三九及卞孝萱《元稹年谱》大和三年《辨證》。
- 宗韶
宗韶,字子美,满洲旗人。官兵部员外郎。有《四松草堂诗集》。
- 陈祜
陈祜(1222——1277),一名陈天祜,字庆甫(庆父),号节斋。元赵州宁晋(今宁晋县)人,寓居洛阳。早年家贫,刻苦读书,遂通经史,能诗文。元宪宗时任河南府总管。元世祖至元二年,改南京路至中、至元六年在山东提刑按察使任上,忤权臣阿合马,除佥中兴行省事。至元十三年授南京路总管,次年升浙东宣慰使,遇盗被害。谥忠定。据王袆《王安国小传》,新昌县民娄覃“执玉山险辟”作乱,陈祜为他们所杀。陈祜死后,行省右丞史弼领兵进击玉山,娄覃为东阳人王安国擒获。陈祜在山东单父琴台题诗并刻石,当时影响颇大。所著《节斋集》,未见传本。清代钱熙彦《元诗选补遗》编录其诗1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