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指归
见《道德指归论》。
见《道德指归论》。
一卷。明邵宝(1460-1527)撰。邵宝字国贤,号二泉,无锡(今江苏无锡)人。成化甲辰(1484)进士,授许州知州。迁江西提举副使,修白鹿书院学舍,以处学者。其教则以致知力行为本。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六卷。清内阁谥法官书。是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三卷,中册二卷,下册一卷。上册三卷分别为列朝庙号、列朝尊谥、列后尊谥,中册二卷分别为妃嫔谥、诸王谥,下册一卷为臣下所用之谥。清朝谥法,远法成周,旁征近代,逐
十八卷。宋陈言(1131-1189)撰。陈言,字无择,南宋初青田(今属浙江省)人,精于方脉之学。此书成于南宋淳熙元年(1174),原题《三因极一病源论粹》,后改此名,简称《三因方》。所谓三因,即内因,
清鲍苹香撰。鲍苹香,生卒年不详,字幼蓉,历阳(今安徽和县)人。清代词人。此书共收诗一卷、词一卷,分别装订成三册。书前有鲍苹香于光绪十九年(1893)自己所作序言,从中可知此书当刊于光绪年间。
二十六卷。清邱钟仁撰。钟仁字近夫,昆山(今江苏山)人。康熙十七年(1678)举博学鸿词,因年老不应试,赐中书舍人。治《春秋》,宗孟子、朱熹说经之义。此书即以孟、朱之说置卷首,集说部分则兼取诸家。虽亦有
四十卷。清胡培翚(1782-1849)撰。培翚字载屏,一字竹村,安徽绩溪县(今安徽省东南部)人。嘉庆进士,曾任内阁中书、户部主事。道光中假照案发,司员疏于检查监督者数十人,只有培翚及蔡绍江没有贪赃黩职
八卷。清初余怀(详见《板桥杂记》)撰。笔记小说。卷一正文前自撰小序云:“乱离之后,闭门深思,遇古人佳言懿行随笔辄记。”遂成该书。书名为《东山谈苑》,是以其家乡蒲田城中有乌石山,因以山为题。书中所记都是
六卷。清林锡龄(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锡龄字于九,漳浦(今福建省漳浦县)人。著有《礼记审鹄要解》、《书经审鹄要解》及《诗经审鹄要解》。此书前有乾隆己未(1739)锡龄自序及己巳(1749)再序。从序中
一卷。清牟房撰。牟房,字农星,一字醒农,山东栖霞人。历任长清县教谕,浙江安吉、会稽(今绍兴)二县知县。著有《第七十三福地诗文稿》。书中著录秦汉碑跋24篇。所录虽少,但有些考释有新的见解,都能做到以碑证
一卷。附《诗余》一卷。清郭佩芬撰。郭佩芬,生卒年不详,字慧嫫,江苏吴县(今苏州)人,镇海县丞郭荣光之女。清代词人。精通经史,工书善画。许配给蒋之沄,未等到出嫁便早逝了。在世二十三年。此书有道光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