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十二卷。杜台卿撰。杜台卿,字少山,博陵曲阳(今属河北省)人。少好学,北齐时官至中书黄门侍郎。北周代齐后,归于乡里。隋初被征入朝,官著作郎。开皇十四年(594年)致仕。该书约在北周代齐之后所撰,史称“尝
一卷。唐代释法顺撰。法顺生平事迹详见《修大方广佛华严法界观门》辞条。《行人修道简邪入正止观法门》,亦称《华严五教观门》。因华严宗将佛教一切流派分为小教,始教、终教、顿教、圆教五教,认为《华严经》教理最
六卷。清俞樾(1821一1906)撰。俞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年间中进士,官编修、河南提督学政。罢官后居苏州,专心整理古籍。著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等。《管子平议》是收入《诸子平议
十卷。《遗稿》一卷。清侯方域(1618-1655)撰。侯方域,字朝宗。河南商丘人。清顺治江南乡试副榜。侯方域文章风格至中年而骤变。早岁青词,吐出班秀宋艳,中年豪气,汇成苏海韩潮。此集为侯方域友人徐作肃
三卷。清胡秉虔(生卒年不详)撰。秉虔字伯敬,号春乔,安徽绩溪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官至甘肃丹噶尔同知。著作尚有《尚书序录》、《卦本图考》、《古韵论》等。是书为胡氏治《说文》的札记。胡氏谓“文字
八十卷。清谷应泰撰。谷应泰(1620-1690),字赓虞,号霖苍,直隶丰润(今河北丰润)人。顺治四年进士,官至浙江提学佥事。他自幼勤奋好学,过目成诵,成年后博闻强记,擅长于史学。他对袁枢的《通鉴纪事本
三卷。陈释慧远撰。慧远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义记》辞条。《肇论疏》故名思义,是解释僧肇所撰《肇论》一书的。旧有人称《肇论疏》为《肇论义记》。此疏在发挥肇师思想方面虽有可取之处,但也存在不少缺欠。一
一卷。汉代申培撰,清代王谟辑。王谟生卒年不详。本书收集了典籍中关于鲁诗的说法共六十一条,虽不完备,但颇有价值。据《汉志》记载,申公《鲁故》原有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汉志》又称,“汉兴,鲁申公为
一卷。清龚家尚(生卒年未详)撰。家尚号跛叟,浙江仁和(今杭县)人,官至礼部尚书,龚守正之孙。该书为续守正《家乘述闻》而作,所述多其祖与父遗事。现有石印本。
十六卷。清惠栋(详见《新本郑氏周易》)撰。此书所解,包括《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左传》、《公羊传》、《穀梁传》、《论语》十经。其中《左传》六卷后更名《左传补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