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茆泮林(生卒年不详)撰。泮林已有《毛诗注疏校勘记校字补》,已著录。泮林著此书的目的,是因为《吕氏春秋》十二纪正文及注,各纪后人改易。同人毕沅所校,只据《礼·月令》,而《朱子经传通解》附注吕本,
二十一卷。不著撰者名氏。记载从太祖至嘉靖十八年(1539)的诏令,大概编者即为嘉靖时人。该书诏令、圣旨不分,编次庞杂。据《四库全书》存目有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十七卷。明孟洋(1483-1534)撰。孟洋,字望之,一字有涯,信阳(今河南信阳县)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除行人,选为监察御史。因劾张璁等下狱,谪桂林教授,迁汶上县知县,并升佥事参政,拜为
二十卷。明陈士元著。陈士元事详《易象钩解》条。该书考证《论语》名物典故,分天象、时令、封国、邑名、地域、田则、官职、人物、礼仪、乐制、兵法、宫室、饮食、车乘、冠服、器具、鸟兽、草木十八门,又各系子目,
二卷。秦树声(1861-1926)撰,秦树声,河南固始人,字幼衡、石衡,号乖庵,光绪进十,官至广东提学使,民国成立,任清史馆总纂。据“文录”自序云“年未逾三十,誓不读齐、梁以下书,”“文录”收寿序七篇
无卷数。明黄禺金(生卒年不详)、邵暗生(生卒年不详)编。二人生平事迹均不详。此书分作前后二集,前集收书十五种,即丰坊之《大学古本》一卷、《大学石经古本》一卷、《伪三坟》(一名为《古三坟》)一卷,晋郭璞
因情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不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
四卷。《附录》一卷。明殷云霄(1180-1516)撰。殷云霄,字近夫,号石川,山东寿张(一作凤阳)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靖江、调青田知县,升为南京工科给事中,卒于官,年三十七岁。著有《石
见“以当一瓻”条。
三卷。清杨恩寿(约1862年前后在世)撰。杨恩寿字蓬海,湖南长沙人。有《麻滩驿》等传奇六种。《词余丛话》之卷一为“原律”,仅十几页,论述有关声律的常识。卷二为“原文”,摘录曲文,并对其进行品评,亦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