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直传
一卷。作者不详。汪直,歙县(今属安徽)人。明嘉靖中,据五岛引倭兵入寇,后被浙江总督胡宗宪以计诱杀。本书即记载这一事件始末经过,为研究明代倭寇事件较为重要的史料。有《借月山房汇抄》(嘉庆本、景嘉庆本)第六集、《泽古斋重抄》(第七集)等版本。
一卷。作者不详。汪直,歙县(今属安徽)人。明嘉靖中,据五岛引倭兵入寇,后被浙江总督胡宗宪以计诱杀。本书即记载这一事件始末经过,为研究明代倭寇事件较为重要的史料。有《借月山房汇抄》(嘉庆本、景嘉庆本)第六集、《泽古斋重抄》(第七集)等版本。
十二卷。清齐召南原撰,阮元重订。齐召南,天台人。阮元,曾任浙江巡抚。《重订天台山方外志要》嘉庆七年(1802)刻本,共十二卷。齐召南撰此书,盖本明释无尽《天台山方外志》。齐氏将释无尽书删繁节要,另加增
不足卷。清董诏撰。参见《说文测议》。此编见于《说文测议》第七卷。二徐之异,不下千事,而董氏所考仅二十一字,实乃挂一漏万,无足轻重。
一卷。清曹溶撰。曹溶(1613-1685),字洁躬,号秋岳,秀水(今属浙江省)人。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监察御史。清代官至户部侍郎,出为广东布政使,后左迁山西阳和道。著有《崇祯五十宰相传》等书
八卷。作者不详。旧本题天门鹿台子撰,天门鹿台子何许人不可考。前有康熙五年(1666)作者自序一篇,继有康熙十年(1671)四明山人鹤控子序一篇。是书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为纲,论述封建宗法
清邱峻(详见《南湖记略稿》)撰。泉刀乃古代钱币之代称,因刀形币而得名。研究历代钱币之钱谱由南朝梁之顾烜首创,其后封演等人相继写有同类之书,但至清代多已散佚,仅存洪遵《钱谱》一书。该书考察钱币之形制,描
十卷。明顾起元(1565-1628)撰。顾起元字太初(一作邻初),南京金吾卫人。万历二十六(1598)年进士,官南京国子监祭酒,累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乞休归。起元学通古今,孜孜不倦。年六十
一卷。明涟川沈氏(生卒年不详)撰。沈氏,湖州府(辖境相当于今浙江吴兴、德清、安吉、长兴等县)人,不知其名。《沈氏农书》主要讲述作者生活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书中包括五个部分。“逐月事宜”,为农家月令,分
①十六卷。清吴永芳修,钱以垲纂。吴永芳字椒堂,汉军正蓝旗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知嘉兴府。在任时常商议建孔庙,未行。雍正三年(1725)增祀,满足其请求,创建鸳湖书院,置膳田,建学校,挖浚城河,重
十卷。唐魏征(580-643)等人奉敕撰。征字玄成,杰出的政治家、史学家。曾任谏议大夫、秘书监等职,参与主持编写史书和类书,成就卓著。《群书治要》五十卷,书成于贞观五年(631)。辑录经史诸子有关治国
①南朝齐祖冲之(429-500)撰。祖冲之字文远,范阳蓟县(今北京大兴县)人,南朝著名的科学家,以精确计算圆周率,造《大明历》,发明指南针而名闻中外,并擅文章,长著述,注释过《周易》、《老子》、《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