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外篇 二卷。清戚学标(详见《四书偶谈内篇》)撰。是书篇分内外,书中多商榷义理,持论较《四书偶谈》更精。如《学而》章,谓“学以为君子而已”。书首有陈中孚序及学标自序,又有校刊及门姓氏数十人。该书有
一卷。明高濂(生卒年不详)撰。高濂,字深甫,号端南道人,湖上桃花渔,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野蔌品》原收在高濂所撰的一本专讲养生享用的著作《遵生八笺)之中,后由作者摘出单行,题为《野蔌品》。《野蔌品
九卷。《别集》二卷。明王鸿儒(?-1519)撰。王鸿儒,字懋学,南阳(今属河南)人。生年不详。少颖悟,读书过目不忘。为府史佐书,郡守见而奇之,使为弟子员,教以经术,蔚为大儒。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
二十八卷。清黄瑞编纂。黄瑞字辑五,江苏上元(今江苏江宁)人。是书首有车鼎晋、谈仕麟序,以及黄瑞自序与凡例。大旨宗朱注,旁及《朱子语类》、《四书大全》。《朱子语类》、《四书大全》与朱注不合者,则从朱注;
一卷。金刘完素(约1120-1200)撰。医经类著作。刘完素,字守真,自号通玄处士,河间(今属河北)人。人称刘河间。金承安年间,章宗征召不就,又赐号高尚先生。为河间学派开山鼻祖,后世尊为金元四大家之一
见《尹都尉书》。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九卷,民国胡仁修,李培枝等纂。胡仁,字寿良,珉州人,民国十四年(1925)任绥阳县知县。李培枝,邑人,清拔贡。明万历县令詹淑创修志乘,纂辑舆图志一部。后毁于兵燹。迨乾隆三十二年(1767)县令陈世盛又
一百六十卷。隋末唐初虞世南(558-638)撰。虞世南,字伯施。越州余姚(今浙江省余姚县)人。在隋为秘书郎,文章婉缛,与其兄虞世基皆有名,时人以比“二陆”(陆机、陆云)。入唐,为秦王府参军,记室。太宗
六卷。宋高宗撰。是书依《礼部韵略》次第,正文作草书,注文正书,真草书凡二万二千一百九十六字。上平声三十六“桓”改作“欢”,为避讳耳,与宋刊《韵略》同。是书刊本有二:一宋刻本,系陈汶赵与懃监刊于墨妙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