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十二卷,宋钱时撰。钱时,生卒年不详,字子是,号融堂。南宋严州淳安(今浙江淳安西北)人,钱时年幼时超群脱俗,后绝意科举,究明理学,因江东提刑袁甫延请,主讲于象山书院,议论风发,指摘痛快,听他讲课的人总有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六卷。清官献瑶撰。献瑶福建安溪县(今属福建)人,乾隆己未(1739)进士,官至广西、陕甘学政。书凡六卷,卷首有苏廷玉道光乙巳(1845)序及官氏自序,天、地、春、夏、秋五官及《考工记》各为一卷,叙官与
一卷。明林塾(生卒不详)撰。林塾,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宏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议。他考订明惠帝建文年间诸臣前史无记载者54人,编为《拾遗书》,但所载与其前诸书略同,行文简略
一卷。马其昶(1855-1930)撰。其昶字通伯,晚号抱润翁,安徽桐城(今安徽桐城)人。曾任京师大学堂教习。近代散文家,为桐城派末期代表作家,参与纂修《清史稿》,有《抱润轩文集》、《毛诗学》等。是书为
二卷。清末民国初陈兆奎撰。兆奎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是兆奎辑录其师王闿运应答门人之作。谓之“王志”,是取《郑志》的体例。但《郑志》是郑玄弟子追论其师之言及应答之作,大都于经义有所发明,由此可见汉
二卷。清黄叔璥、王应彩等编。黄叔璥,顺天大兴县(今北京大兴县)人,康熙进士,官至湖广道御史,著有《汉御史题名》。其后,王应采将此书内容扩大,叙事时间延至雍正朝。王应采,号莱堂,浙江桐乡籍,安徽休宁县人
三卷。明陈中州(约1497年前后在世)撰。陈中州,字洛夫,初号太鹤山人,复自号亢惕子,青田人。宏治中由贡生官庐江县教谕。因久落拓不得志,乃佯狂恣肆,荡然于礼法之外。《居学余情》虽曰文集,实则游戏之文,
八卷。宋王安中(1075-1134)撰。王安中字履道,中山曲阳(今河北定县)人。进士出身,累擢尚书左丞,出知燕山府,除大名尹,兼北京留守司公事。靖康初安置象州,绍兴初复左中大夫。少时曾师苏轼于定武,未
三十七卷。明董份撰。生卒年不详。董份字用均,号泌园。乌程(今浙江)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十。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此集为其孙嗣茂所编。共诗七卷、文三十卷。此集为浙江孙仰曾家藏本,有《四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