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将斋法帖
六卷。刻者不著姓名。卷首有“得将斋法帖”卷次等,卷尾有“皇庆二年”(1314)摹勒等字样,均为篆书。“皇庆”是元代仁宗的年号,而丛帖盛刻于宋代,元代极少;况该帖所选书迹皆明代各帖中所有,而明帖中常见误摹之处,该帖却没有,因此,有人据六卷中书迹的选择与摹刻怀疑该帖为清康熙以后刻成,因元代帖少见而妄造“皇庆二年”,以欺后人。该帖摹勒相当精湛,非一般书帖可比,可惜刻者未著姓名,又滥加年号,故归入伪帖。
六卷。刻者不著姓名。卷首有“得将斋法帖”卷次等,卷尾有“皇庆二年”(1314)摹勒等字样,均为篆书。“皇庆”是元代仁宗的年号,而丛帖盛刻于宋代,元代极少;况该帖所选书迹皆明代各帖中所有,而明帖中常见误摹之处,该帖却没有,因此,有人据六卷中书迹的选择与摹刻怀疑该帖为清康熙以后刻成,因元代帖少见而妄造“皇庆二年”,以欺后人。该帖摹勒相当精湛,非一般书帖可比,可惜刻者未著姓名,又滥加年号,故归入伪帖。
①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胡予翼、马廷俊修,吴森纂。胡予翼,乾隆年间任孟县知县。马廷俊字依萱,河北通县(今北京市通县)人,出身举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孟县知县。此志书初修于知县胡予翼,稿未成胡
一卷。清耿文岱纂修。耿文岱曾任蠡县知县。康熙十九年(1680),直省修通志时,耿文岱任蠡县知县,逐集邑中耆硕,“广搜博稽”,纂录数十款,康熙十九年(1680)刻本,分为公署、城池、古迹、风俗、文庙、魁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又名《通纪》 十五卷(缺前三卷),唐马总撰,孙光宪续。马总(?-823),字会元,扶风(今属陕西省)人。唐德宗贞元十三年(797)以后,为义成节度使姚南仲从事。十六年,监军薛盈珍谮之,贬为泉州别驾,后
二卷。叶德辉撰。叶德辉,详见《书林清话》。该书为《书林清话》刻成之后所作,此前所采宋、元、明人及近今诸儒笔记小说,涉于刻书之事,未得编次收入者;以及己所论述,为前书所遗者,略加条理,分为上、下两卷,故
十二卷。元高耻传(生卒年不详)撰。高耻传临邛(今四川省邛崃县)人。此书杂采古事古语,以字数为标目次第。从一字起至七字止。其不能限以字数者,又别立脍炙句二卷。其一字类不能成句,则以古文奇字当之。十分庞杂
九卷,附录一卷。清程廷祚(1691-1767)撰。程廷祚字启生,初名石开,号绵庄,又号青溪居士。江宁(今南京市)人。诸生。青年时代开始致力于研究儒家经典,对天文、地理、兵法、农桑及礼乐之事,造诣颇深。
即《通历》。
一卷。《续集》一卷。元释德净撰。德净字如镜。生卒年未详。,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泰定天历间曾与仇远、冯子振,白珽诸人游。其诗皆五七言律体。续集共诗七十六首,而咏物者达五十三首。格调皆浅弱。末有附集一卷
一卷。清丁晏撰。由于作者所在地的民众汨于俗染,性好殴斗,因殴斗而失业、破产、丧命者时有所闻。于是作者在治易之余,著此书。大体以王弼、程颐、朱熹三家易说为宗,对周易进行了浅显易懂的解释。目的是借此息讼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