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吕管见
二卷。清江永撰。永善于易,亦精于音乐,所著《律吕管见》凡二卷,系经年思考所得。以伏羲先天卦画及节气纳音相通,以琴徽为本,证以他事,别有见解。其谓三分损益,隔八相生,非自然之法。黄钟之管,九寸,计其管中积分以圆分之,正合两年之日数。大吕以下十一律以渐而短,均匀截之以应节气,律与历暗合。其推琴徽以求声律之度数,考古人转弦换调之法。然其执蔡氏之律昌而求合于管弦,实刻舟求剑。今存家刻本。
二卷。清江永撰。永善于易,亦精于音乐,所著《律吕管见》凡二卷,系经年思考所得。以伏羲先天卦画及节气纳音相通,以琴徽为本,证以他事,别有见解。其谓三分损益,隔八相生,非自然之法。黄钟之管,九寸,计其管中积分以圆分之,正合两年之日数。大吕以下十一律以渐而短,均匀截之以应节气,律与历暗合。其推琴徽以求声律之度数,考古人转弦换调之法。然其执蔡氏之律昌而求合于管弦,实刻舟求剑。今存家刻本。
三十卷。元苏天爵(1294-1352)撰。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今属河北)人。累官肃政廉访使、集贤侍讲学士、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等。其藏书之所名滋溪书堂,故名集。原稿三十七卷。诗七卷,文三十卷。诗稿七卷已佚
六卷。宋蔡沈(1167-1230)撰。沈字仲默,号九峰,元定之子,建阳县(今属福建)人。沈少学于朱熹,年仅三十,遂弃举子业,专心研究理学;元定谪道州,沈从之,与父常以理义自娱;元定去世,沈徒步护丧归。
见《四声篇海》。
见袁淑真《阴符经集解》。
一百七十五卷。明王圻(详见《东吴水利考》条)撰。此书搜采说部,分类编次,为纲者二十八,为目者三百二十。所载引用书目共八百零八种,但其中辗转裨贬、虚列其名者居多。如《三辅决录》、《吴录》、《三齐略记》、
十六卷。清邓性修,李焕章纂。邓性,江西南昌人,进士出身,康熙九年(1670)任临淄知县。李焕章字象先,号织斋,乐安(今山东广饶县)人,明末诸生,一生致力于诗词古文。著有《龙湾集》、《无学堂集》、《老树
十种,九十七卷。清姚莹(1785-1853)撰。姚莹字石甫,号明叔,晚号展和,安徽桐城人,嘉庆年间进士,曾任福建知县等。在任台湾道时,正值鸦片战争,姚氏积极防御,曾击败英侵略军。咸丰初年任广西按察使,
十卷,首一卷,清濮文旭修,张行简纂。张行简,字儒三,本县人,举人。《汉阳县志》光绪十年(1884)刻印。卷一地理略,卷二营建略,卷三人物略,卷四百典录,卷五祀录,卷六名录,卷七图录,卷八文录,卷九簿录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
六卷。《文集》十六卷。清计东(1625-1676)撰。计东,字甫草,号改亭,吴江(今江苏吴江)人,少负奇气,年十五补诸生。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后因江南奏销案的牵连被除名。从此仕进失路,十多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