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仲集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三十六卷。明顾锡畴撰。锡畴字九畴,号瑞屏,江苏昆山人。万历进士。崇祯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福王时进尚书,后为总兵官贺君尧所杀。是书编年纪载,于历代故事粗存梗概。为乡塾课蒙之本。“纲鉴”之名于《通鉴纲目
一卷。清孙诒让撰。孙诒让(1848-1908)字仲容,号籀,一作籀廎,浙江瑞安县人。同治六年(1867年)举人,授刑部主事,后五试礼部不遇,遂一意古学。晚年主温州师范学堂,继为浙江教育会长。著述极丰,
十四卷。明唐锦(约1520前后在世)撰。唐铺,字世絅,号龙江,上海人。生卒年不详。弘治九年(1496)进士。授山东东明知县,擢兵科给事中。以忤刘瑾被贬。瑾诛迁南工部主事,历刑部郎中,出为江西提学副使。
十四卷、附赞灵集 四卷。无编撰者姓名。此书所题徐仙,是指所谓灵济二真人,即九天金阙显灵溥济真人徐知证及其弟九天王阙昭灵溥济真人徐知谔。而“翰藻”所录,是所谓二徐真人“扶乩降笔”于闽所作的诗文及对其歌功
五卷。明张正宸(约1656前后在世)撰。张正宸,字羽侯,号格庵,晚号东饿夫,浙江会稽(今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崇祯四年(1631)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事迹具《明史》本传。张正宗为刘宗周弟子,生平以
十三卷。海西广氏编。不著作者。是书凡十三卷。据书中《凡例》称:“声调各应宫律。原分一十七调。今所传者十有二,盖阙其五。”今考12调,分为:黄钟、正宫、大石、小石、仙吕、中吕、南宫、双调、越调、商角、般
二十卷。清金一凤等纂修。金一凤字紫庭,山阴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由贡生任兖州知府。考兖州志,创修于明万历元年朱泰,再修于万历二十四年于慎行,三修于康熙二十四年太守张鹏翮。时又过30余年,其间康熙
二卷。明胡俨(1361-1443)撰。胡俨,字若思,江西南昌人。洪武二十年(1387)以举人授华亭(今上海松江)教谕。建文初,迁桐城知县。永乐初,擢翰林院检讨,与解缙等同直内阁,迁国子祭酒。兼翰林侍讲
二十卷。清孟保(生卒年未详)撰。是书成于咸丰元年(1851)四月。自序略云:“余闭门日读清书,恭阅圣祖钦定,翻译《古文渊鉴》。煌煌乎洵清文之玉律,艺业之金科。兹将有关人心风化者,敬择数篇,并将文内应易
二卷。清魏源(详见《书古微》)撰。前人注释《老子》者,从战国时韩非、汉河上公、唐傅奕、宋王雱、吕惠卿、苏子由、明焦竑、至清李贽等诸家,各家身处时代不同,注释旨意各异。所述或以刑家言,或引《庄》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