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拳匪纪事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和本明和尚起义的始末。但该书内容有夸张不实之处。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和本明和尚起义的始末。但该书内容有夸张不实之处。
十二卷。清李渔(1611-约1679)撰。李渔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因戴笠泛舟以遨游四方,改名渔,号笠鸿、笠翁、笠道人,别署觉世稗官、新亭樵客、湖上笠翁。清初戏曲理论家、小说和戏曲作家。祖籍浙江
见司马光《道德真经传》。
一卷。清华嵘(?-1863)撰。华嵘,字藕船,云南昆明人。举人出身,曾官至他郎普洱丽江训导。公元1863年,爆发马荣起事,攻入五华书院,杀死总督潘铎等。时华嵘也在场,同时遇难。是书首有同治丙寅(186
七卷。清许珩撰。许珩字楚生,江苏仪征人,诸生。工古、今体诗。《同治续纂杨州府志》有传。是书针对《周礼》之郑(玄)注贾(公彦)疏,提出疑问,阐明己见。书首有江藩序,颇有赞美之辞。卷一至卷七依次为:《序官
一卷。明项穆撰。项穆生卒年不详。王稚登为其作小传,称其初名德枝,郡大夫徐公改其名为项纯。后又更名为项穆,字德纯,号贞元,亦号无称子。项穆是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项元汴之子。项元汴是鉴藏书画的名家,名甲
四十三卷。清倪国琏(约1745年前后在世)撰。倪国琏字穗畴,一字子珍,浙江钱塘人,生卒年均不详。雍正八年(1730)进士,入翰林,官至给事中。国琏能弹琴、工画山水,工诗。是集凡《竹立园集》一卷、《南隐
无卷数。明胡爌(详见《拾遗录》条)撰。此书仿《温公家规》、《吕氏乡约》之意,采辑旧文,排纂成编。内容非常浅显,大概为中人以下而作也。有明刊本。
① 不分卷。清陈介祺撰。陈介祺,详见《簠斋金石文字考释》条。本书以册记,书中所录各信,均为陈氏与吴大澂讨论金石的函件。信尾所署年月,起自同治元年(1863),至光绪五年(1879)。信中所考订商榷者,
五卷。清安世鼎(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安世鼎字铸九,汉军镶红旗人,生卒年不详。由保德州知州官至江西巡抚。著有《雪桥诗话》,并行于世。本集所收皆江西任上所作,安世鼎自辑历官奏疏、公牍、条告诸篇,后面
一卷。明王琼撰。此书记其总督三边时,出兵征讨吐鲁番,平定各部叛乱事。书中历考汉“先零”,宋“岷洮”诸羌与中原王朝的关系。书中肯定王安石遣王韶西征一事,认为是强宋室的措施,而斥史臣以王安石为开边生事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