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大易象数钩深图

大易象数钩深图

① 三卷。元张理撰。张理字仲纯,清江(今江西清江)人。生卒年不详。举茂才异等,历任泰宁教谕、勉斋书院山长,延祐中(1314-1320年),官至福建儒学提举,卒。《闽书》说张理“尝从杜本于武夷,尽得其学”,则为吴澄的再传弟子。《草庐学案》云:“后至元二十四年,贡师泰序其书传世。”考贡师泰泰定四年释褐,至正二十二年卒,其序传张理之书当在至正十四年(1354年)。贡《序》说张理“于朱子《本义》所列九图之外,复推演为图一十有二,以明阴阳、刚柔、奇偶之象。”河图洛书之说盛于宋儒,旧谓邵雍得之李之才,李之才得之陈抟,而周敦颐、刘牧、朱熹亦各有说。元人说易多言图书,张理更续邵子、朱子之图而自为一家。此书上卷《太极图》,即周子之图。其《八卦方位图》,则本乎《说卦》。又有《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参天两地》及《大衍五十五数》诸图,《仰观俯察》、《刚柔相摩》、《八卦相荡》诸图,而皆溯源于河洛。中卷《天地数》、《万物数》二图仍即大衍策数。又有《凶会运数》、《乾坤大父母》、《复姤小父母》、《八卦生六十四卦》、《八卦变六十四卦图》,又有《反对变与不变诸卦图》。以下则六十四卦之图,分见于中下二卷,而参伍错综,《序卦》、《杂卦》皆为之图。朱睦《授经图》载张理之书,有《周易图》三卷,《易象数钩深图》六卷,《易象图说》六卷。焦氏《国史经籍志》书目与《授经图》同,而《钩深图》则作三卷。朱彝尊《经义考》只载《易象图说》六卷。倪氏《补元志》只载《易象图说》内外篇,钱氏《补元志》又出此书三卷。白云霁《道藏目录》以此书属之刘牧,由但据标题缮录致误。《通志堂经解》本从道藏本付刊,清雍正间张文炳有校刊本,又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易学丛刊》。北京图书馆还藏有明抄本《大象象数钩深图》三卷,《周易图》三卷。② 三卷。清纳兰成德原著。张文炳重订。文炳字明德,山西绛县(山西侯马)人,顺治年间进士,官至安徽泗州知州。据其自序,此书得诸成大人《五经讲义》中,上卷共四十图,中卷五十图,下卷约四十余图,共一百三十余图,有的加以说明,有的未加说明。有的图加有张文炳按语,以申其义。其河洛等图,多取自宋刘牧,而于数之原理论述颇深。书之卷末附有来知德的《易说》。尚秉和认为此书于易数有可取之处,而于象则皆不切合。今存康熙刊本。

猜你喜欢

  • 明百家小说

    一名《明人百家小说》、一百零九卷。旧本题明沈廷松(生卒年不详)编。沈廷松,号石闾,生平事迹不详。《四库总目提要》称“前有自序,题甲戌小寒日,当为崇祯七年。而其书乃全与国朝陶珽《续说郛》同,盖坊贾以不全

  • 春秋逸传

    十四卷。清傅上瀛撰。上瀛,石首(今湖北石首)人。该书是作者研究《春秋》之作,有清光绪丙申(1896)典学楼刊本。

  • 读易随笔

    三卷。清吴大廷著。吴大廷字桐云,沅陵人。咸丰举人,官至台湾兵备道。此书以程朱易说为宗,虽对周易进行了章解句读,但只依卦义入义,记其大旨,借以观玩人生事理之凶吉。正如作者所说,著此书的目的是推寻卦画,阐

  • 四书遵朱求是录

    三卷。清周镛撰。周镛字仁泰,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曾受业于卢抱经之门。自言是书为抱经所授意。书中颇诋斥毛西河,然其义陈旧、庸俗、肤浅,于朱子之学,毫无发明。书中解“贤贤章”袭秦易堂说;解“不逾矩”云“

  • 上帝板板,下民卒瘅。出话不然,为犹不远。靡圣管管。不实于亶。犹之未远,是用大谏。天之方难,无然宪宪。天之言蹶,无然泄泄。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忆之莫矣。我虽异事,及尔同僚。我即尔谋,听我嚣嚣。

  • 樊绍述集注

    二卷。清孙之騄编汇。孙之騄字子骏,浙江仁和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康熙五十年(1711)前后在世。贡生,雍正间官庆元县(今浙江)教谕。樊宗师(?-819)字绍述,河中(今山西永济)人。樊宗师之文见称于韩愈

  • 崇百药斋文集

    清陆继辂(1772-1834)撰。陆继辂,字祁孙,一字修平,阳湖(今江苏武进)人。嘉庆举人,官至贵溪知县。著有《崇百药斋文集》。陆继辂长于诗赋,李兆洛称其“温情多风,如其为人”。是集为陆继辂诗、词、文

  • 元史纪事本末

    二十七篇。明陈邦瞻(?-1623)撰。邦瞻字德远,高安(今属江西)人。万历进士。历福建按察使,福建、河南布政使,累官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是他继《宋史纪事本末》

  • 文敏遗集

    三卷。明李国(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李国,字元治、号绩溪,河北高阳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官至中极殿大学士。事迹附见《明史》李标传。其著有《国遗文》,明时佚于兵祸中。此集为清

  • 立政臆解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