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正误
六卷。清颜元(1635-1704)撰。颜元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河北博野人。清思想家、教育家,著有《四存编》、《四书正误》、《习斋记余》等。颜元为学主实用,恶宋儒空谈心性,云朱熹注解经书之功,不敌其废乱圣学之罪。书中所摘大率在义理疑似之间。元自言“余之正误,只偶举大端,其实朱注之支离妄谬,不可胜举”,然颜元之意尤注重经世。该书有民国十二年(1923)四存学会铅印《颜李丛书》本。
六卷。清颜元(1635-1704)撰。颜元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河北博野人。清思想家、教育家,著有《四存编》、《四书正误》、《习斋记余》等。颜元为学主实用,恶宋儒空谈心性,云朱熹注解经书之功,不敌其废乱圣学之罪。书中所摘大率在义理疑似之间。元自言“余之正误,只偶举大端,其实朱注之支离妄谬,不可胜举”,然颜元之意尤注重经世。该书有民国十二年(1923)四存学会铅印《颜李丛书》本。
一卷。汉倪宽(?-前103)撰。清马国翰辑。倪宽汉千乘(今山东高青北)人。从欧阳生学《尚书》,由郡国推选诣博士,受业于孔安国。为廷尉属官,常以古法决疑狱。武帝元鼎年间,任左内史,奏开六辅渠。元封元年为
一卷。汉代申培撰,清代王谟辑。王谟生卒年不详。本书收集了典籍中关于鲁诗的说法共六十一条,虽不完备,但颇有价值。据《汉志》记载,申公《鲁故》原有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汉志》又称,“汉兴,鲁申公为
十一卷。明朱右(1314-1376)撰。朱右为明初文学家,字伯贤。临海(今属浙江)人,后徙居上虞。元末,累征不就。明洪武三年(1370),以考礼征与修《元史》,授翰林编修。六年,纂修《日历》,七年,参
三十卷,清唐古特修,戴安礼等纂。唐古特,曾任沅江县知县。戴安礼,曾任沅江县训导。沅志前代无从考,不知创自何时。清顺治初知县张时搜采故实,因故未竟。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顾智重新纂辑,始获成书。
十卷。元杨翮(?-1369)撰。翮字文举。上元(今属江苏南京)人。历官江浙行省掾、休宁主簿、江浙儒学提举、太常博士等官。其父刚中,大德间官至翰林待制,有《霜月集》。翮能承其家训。《四库全书总目》评曰:
六卷。清黄维翰撰。黄维翰,(1866-1930)字申甫,江西崇仁县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授兵部主事、总办职方司、派办处、兵学馆等处事,曾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龙江知府。著有《呼兰府志》、《黑
二卷,补遗二卷,续编珠二卷。隋杜公瞻(生卒年不详)编撰。《编珠》一书《隋志》、《唐志》里均无记载。《宋志》才开始著录,但无传本。清康熙年间詹事府詹事钱塘高士奇奉旨检阅内库书籍,在废纸堆中发现其书的一卷
六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夫之有《书经稗疏》,其诠释经文,多出新意。而《尚书引义》一书则进一步推衍其说。该书共分五十篇。其注多不拘于经文字句,而常常阐发其意旨,并取后代时事为之纠正。如论《
二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是编系专辨隶楷形音训诂差误之作。据吴氏自序说:明隆庆间,南都太常卿邢一凤,仿戴侗《六书故》目录,依偏旁考订文字讹谬,撰《同文正要》一书,有资于后学。惜其未能锓版,广
一卷。四书释地续补 一卷。四书释地又续补 二卷。四书释地三续补 二卷。清阎若璩(详见《校正四书释地》)撰,樊廷枚补。樊廷枚,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是书前有汪廷珍序。所补约有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