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①清顾炎武撰。顾炎武,详见《求古录》条。此书考释石经七种。西晋裴頠所刻石经,后世无传。唐开元以后所刻石经,在考释上也无争议。唯有汉魏碑二种,后人争论不休。宋赵明诚作《金石录》、洪适作《隶释》,始
十四卷。清沈涛(生卒年不详)撰。沈涛原名尔政,字西雍,号匏庐,嘉兴(今属浙江)人。乾隆元年(1736)一甲三名进士,由知县历官江西道员。学尚考订,兼嗜金石。著作尚有《论语孔注辨伪》、《常山贞石志》、《
二卷。清沈峻曾(约1670前后在世)撰。沈峻曾,字窳庵,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一年(1654)副榜贡生。有《涟漪堂遗稿》。是集凡二卷。为晋安林云铭所选定。上卷为杂文,下卷为诗。
二卷。明李先芳(约1561前后在世)(生卒年不详)撰。李先芳生平详见《读诗私记》辞目)。宋弼山《左明诗钞》称其有《李氏山房诗录》。不著卷数。邢侗《来禽馆集》有《李先芳行状》,称所著《东岱山房稿》三十卷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关中创立戒坛图经》一书,道宣作于乾封二年(667)。这一年二月八日在长安南郊净业寺创筑戒坛,道宣特别重视这件事,便撰写此书以示纪念。此书共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二卷。宋周守忠(生卒年不详)撰。周守忠号庵。宋宁宗嘉定初前后在世。著有《古今谚》一卷,《姬侍类偶》二卷,《养生杂纂》二十二卷附《月览》二卷,并传于世。此书成于嘉定庚辰。有朝奉大夫郑域中所作的序和周守忠
三十九卷。清彭定求(1570-1645)撰,彭定求,字勤止,一字南畇,又字访濂,晚号止庵。学者称其为“南畇先生”。长洲(江苏苏州)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擢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迁国子监司业,晋侍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