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春堂遗稿
四卷。明刘熠(约1555年前后在世)撰。刘熠,字元丽,海盐(今上海市金山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九年(1540)举人。官至监察御史。著有《同世堂遗稿》。是集乃崇祯十年(1637)丁丑,其曾孙江南布政司参政刘泓所编,清顺治中,其玄孙刘维栋始刻,凡四卷。其集韵语皆非其所长,古文也不入格,故无诗文名。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四卷。明刘熠(约1555年前后在世)撰。刘熠,字元丽,海盐(今上海市金山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九年(1540)举人。官至监察御史。著有《同世堂遗稿》。是集乃崇祯十年(1637)丁丑,其曾孙江南布政司参政刘泓所编,清顺治中,其玄孙刘维栋始刻,凡四卷。其集韵语皆非其所长,古文也不入格,故无诗文名。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二卷。《续集》四卷。清黄燮清(1805-1864)撰。黄燮清,原名宪清,字韵甫,一字韵珊,号吟香诗舫主人。浙江海盐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后多次会试不第。转至江西虔州(今赣州)李蔼如幕下为宾
十卷。作者不详。记宋大臣韩琦事迹。韩琦(1008-1075)字稚圭,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曾多次出任边将,仁宗、英宋、神宗三朝宰相,封魏国公,谥忠献。《四库提要》考本书为南宋时韩琦子孙所作。云:“书
三卷。是书签题钱太史评点《大学》、《中庸》真旨。卷一则题龙锡手辑,首有龙锡及吴天胤二序,则俱称为薛公宣辑。而卷二以下,别称龙锡评定。龙锡字雒文,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万历进士。授职编修。薛公宣即
一卷。清沈淑撰。详见《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条。
二卷。原书不具撰者姓名,《四库提要》考订其为元翟思忠所作。翟思忠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史称魏徵前后进谏二百余事,然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仅得130条。本书摭拾众说,以补王录之不足。其中间有与史传异同,且有
二十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是书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凡二卷。前有邦奇自序,后有卫淮序。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其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
①二卷。清尹任修,尹足法纂。尹任,枣强县人,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康熙八年(1669)任肥城县知县。尹足法,邑人,举人出身,曾任湖广永州府永明县知县。尹任掌肥城县后,至十一年(1672),奉檄修
二卷。明柴惟道(约1624年前后在世)撰。柴惟道,字允中,号白岩山人,浙江严州(今建德等地)人。生卒年不详。是集前有原序,序自称山人以才不遇,而所抱有以自乐。游公卿间,泊然无所求,乃称其高。四库编者认
见《河南程氏全书》。
八卷,清伍炜修,现川纂。伍炜,乾隆年间任永定县知县。永定县志创修于明成化二十年知县王环。再修于嘉靖三十八年知县许文献。三修于万历三年县令何守成。其后清康熙年间又两次重修。伍炜任县令后,以康熙志多有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