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撰者不详。该书记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之变。凡分目为七:一死难姓名,二刑辱姓名,三囚辱姓名,四潜身姓名,五叛逆奸臣姓名,六受官职姓名,七诛戮姓名。书中内容与陈邦策《国变录》大致相同
六卷。清胡文英(详见《诗经逢原》)撰。此书凡六卷,不释全经,亦不录经文,凡有所得,则分别条录之。据书首自序云:“余前辑《诗经逢原》、《诗经补遗》,而意有未尽,复为《毛诗通义》。”知此书是在《诗经逢原》
六卷。《文集》十六卷。清计东(1625-1676)撰。计东,字甫草,号改亭,吴江(今江苏吴江)人,少负奇气,年十五补诸生。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后因江南奏销案的牵连被除名。从此仕进失路,十多年后
一卷。明吴应箕(详见《启祯两朝剥复录》)撰。复社之兴始于孙淳、吴,至张溥、张采迅速扩大,举南北七社合而为一,参与之名流学人达三千余人,其势可以掀动朝政,改变舆论。易代之际,多慷慨赴义杀身成仁之士,其节
十卷。清桂文灿(详见《孝经集解》)编纂。是书采集《易》、《书》、《诗》、《周礼》、《仪礼》、《大戴记》、《小戴记》、《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论语》、《孟子》、《国语》、《荀子》、《吕览》、《新语
一卷。清王士濂(详见《周末列国有今郡县考》)撰。此书也是为补陈厚耀《春秋世族谱》而作。按《左传》对列国君臣姓名的纪录,往往前后不一,甚至一人有四、五种称呼的,而又有同名而异人的,辗转纠结,前后互易,给
十五卷。《诗》七卷。清陈名夏(1601-1654)撰。陈名夏,字百史。溧阳(今属江苏)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中一甲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兵科给事中等职。后归顺李自成农民起义军。顺治二年(164
三卷。续狂夫之言 二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书名《狂夫之言》,取自汉晁错传中之语。此书内容为杂论古今得失,才辨颇为纵横,但见解往往失之偏颇。如他说佛家能养鳏寡孤独;又说颜子端居不动是在
二十二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韩邦奇字汝节,号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累官至吏部员外郎,南兵部尚书。曾因以疏论时政,多次被诬奏怨谤,逮系寺官,屡起屡罢。韩邦
三卷。清李希圣撰。李希圣,湖南湘乡县人。光绪进士。官刑部主事。是书前有撰者自序,具言编书原委。以下卷一为收支总数,卷二为银收,卷三为各省银友。是书尽载清末甲午前国家八千多万财政收入和七千多万支出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