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处分则例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给假、休致、封荫、营私、仓库等类,绿营处分则例分类除与八旗处分则例相同之外尚有漕运、河工两类。是书所记较《续会典》为繁,虽清朝中叶以后处分权例已变化,但也从中可考当时诸多史实。有道光官刊本。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给假、休致、封荫、营私、仓库等类,绿营处分则例分类除与八旗处分则例相同之外尚有漕运、河工两类。是书所记较《续会典》为繁,虽清朝中叶以后处分权例已变化,但也从中可考当时诸多史实。有道光官刊本。
一卷。汉倪宽(?-前103)撰。清马国翰辑。倪宽汉千乘(今山东高青北)人。从欧阳生学《尚书》,由郡国推选诣博士,受业于孔安国。为廷尉属官,常以古法决疑狱。武帝元鼎年间,任左内史,奏开六辅渠。元封元年为
无卷数。一名《元风雅》。不著编辑者姓名。所录大抵仁宗以后、顺帝以前之诗。首贯酸斋,末熊涧谷。不分年代,亦无体例,次序颇为杂乱。元时另有傅习孙存吾所辑《元风雅》,较此书完备,且有条理。此书残阙舛误,几不
三卷。清皮锡瑞(1850-1908)撰。皮锡瑞生平事迹详见《易经通论》。皮锡瑞为学博贯经史,遍读经、史、子、集诸部之书,每有考订心得,随笔记述,以成此书,因慕西汉今文学大师伏生,署所居曰“师伏堂”,据
一卷。明蔡羽(生卒生不详)撰。蔡羽,字九逵,自号林屋山人,又称左虚子,吴县(今属江西省)人。由国子生授南京翰林院孔目。好古文辞,自负甚高。著有《太薮外史》、《林屋集》、《南馆集》等。此书前有蔡羽嘉靖十
清谢乃实(约1703年前后在世)撰。谢乃实,字华函,福山(今山东登州)人,福山有峇山,因自号峇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官兴宁知县。谢乃实工诗词,著有《峇山人集》。本集不分卷数
二十二卷。明冯从吾(约1603年前后在世)撰。冯从吾,字仲好,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谥恭定。著有《冯少墟集》、《元儒考略》、《冯子节要》、《古文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
一卷。晋范宁(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范宁,字武子,顺阳(河南淅川西南)人。初为余杭令,六年后迁临淮太守,孝武帝时为中书侍郎,后补豫章太守。精于经学,以为王弼、何晏倡玄学之罪深于桀纣。注《尚书》、
八卷。清郑珍(1806-1864)撰。珍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县(今贵州省遵义市)人。道光举人。曾任荔波县训导。同治二年(1863),大学士祁寯藻荐于朝,特旨以知县分发江苏补用,次年卒。治经学、小
十卷首一卷。清卢靖(详见《迭微分补草》)撰。《九章代数草》成书于1887年,当时卢靖任天津武备学堂算学总教习,与华蘅芳等同堂授学。他令使学生试以西学代数知识演算中算题,校成此书。全书内容浅显,习题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