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指南
二卷。明李登(生卒年不详)撰。李登字士龙,号如真生,上元(今江苏南京)人,官新野县丞。是书成于万历壬辰(1592年),用千字文体,以四字为句,辨俗传讹体之字,供教诲童蒙之用。然而俗字很多,搜罗不备,又不解释字义,对于初学并不适用。《四库提要》据浙江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二卷。明李登(生卒年不详)撰。李登字士龙,号如真生,上元(今江苏南京)人,官新野县丞。是书成于万历壬辰(1592年),用千字文体,以四字为句,辨俗传讹体之字,供教诲童蒙之用。然而俗字很多,搜罗不备,又不解释字义,对于初学并不适用。《四库提要》据浙江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见《绛雪园古方选注附得宜本草》。
无卷数。清孙钟瑞(生卒年不详)编。钟瑞字子麟,嘉兴(今属浙江省)人。本书收抄杂录明代理学家曹端、金等八十五人论师道讲学之言论,并将他们分为朱罗学派,陆王学派,其用意本善,欲从中调停两派纷争。然而两派各
十卷。清刘树堂自刻其书。刘树堂字景韩,曾任河南巡抚。此帖是其与幕友章寿彝、章寿鼎同刻。此刻以十天干分卷。甲、乙、丙三卷,书秦篆汉隶。丁卷以下,杂古今人书。全十卷皆袖珍小册,拓墨甚精,意在传之永久。刘树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是篇乃是王世懋讲学之书。认为孟子之所以不及孔子,是因为其“性善”之说。此书亦收入《王奉常杂著》(明万历十三年(1585)刊本)之中。
一百零二卷。清曾廉(1857-?)撰。廉字伯隅,湖南黔阳人。光绪举人。曾在家乡办爱莲书院。政治上反对戊戌变法。此书以《元史新编》为蓝本,讲究所谓“春秋之义”,认为文义可以错而歧,是非不可曲而淆。计本纪
三十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是书卷一为天算,卷二为地舆,卷三为公法,卷四为约章,卷五为使臣,卷六为税则,卷七为钱币,卷八为礼制,卷九为兵政,卷十为律例,卷十一为工政(如海塘、港口、船坞、码头、自来水、煤气
一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生平见《复园诗集》条,此文存一卷,含书后二首、序二首、跋一首、书五首、赠序一首、行状一首、志铭七首、墓表一首,共文二十首。篇简无多,寥寥可数。以文字论,刘基定文
四十二卷。清钦天监撰。以德国人戴进贤(1680-1746)为主笔。清初汤若望有《西洋新法历书》,其中多有隐晦难晓之处,且图表不合。康熙五十三年(1714)清政府组织钦天监内外人员重修其书,1722年完
一卷。明陶涵中(生卒年不详)撰。陶涵中字雪凡,嘉兴(今属浙江省)人。万历十六年举人。官至建昌府同知。其书所记皆为古今男子双字之名者,如殷七七、王保保之类,共二十一人。自叙谓与友人相饮酒,以此为酒令,在
四十八卷,清张昭龄纂修。张昭龄,津门人,举人,曾任昭化县知县。昭化旧无志,康熙年间邑贡生吴包符创始纂辑。乾隆五十年(1785)邑令湖北李元谓包符不文,工于附会,更为考核,援陆稼书及康对山、范石湖、杨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