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清沈铭彝撰。沈铭彝,浙江嘉兴人,生平及官职不详。《后汉书注又补》是为了补惠楝的《后汉书补注》而作的,因此名为“又补”。卷首有他在道光十三年(1833)自序。序中说“垂老残年,无可遣日,翻阅惠氏补
二十五卷。明沈敕编。沈敕字克寅,江苏宜兴人。生卒年不详。此编辑录其邑艺文人物,上起汉,下迄明。共诗十一卷。词赋、碑铭、序、奏议、书、题跋各一卷、记、传各二卷、风土记拾遗、纪遗杂说各一卷。采摭颇为详赡。
十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明高攀龙辑。翻译皆是旧语,故知是书为乾隆以前之人所作。原本前,有明万历三十三年壬寅高攀龙自序;又有清康熙十四年乙卯,北平朱之弼序。攀龙,字云从,一字存之,号景逸,无锡人,少志程朱
一卷。旧本题唐瑶华帝君韩若云撰(不确)。据此书自序称祖父韩仲卿,父为韩会,叔父韩愈,作者似为世传韩湘子。然而韩湘字北诸,不知为何又称韩若云。传中自称遇吕洞宾传授而得道,但吕洞宾为吕渭之孙,当在韩湘以后
十二卷。明徐师曾撰。师曾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师曾初从吕祖谦之说,著《古文周易演义》一书,不传。后因明代取士用注疏本,才又撰著此书。大旨以阐发《本义》为主。
六卷。汉严遵(生卒年不详)撰。严遵(原名庄遵),字君平,蜀(今四川)人,成帝时,常卜筮于成都市,为人言说吉凶利害,日得百钱够自养,便闭门读《老子》。西汉扬雄,少年时曾从严遵学。严遵一生不愿做官,隐居著
见《针灸节要》。
三卷。明赵南星撰。南星字梦白,号侪鹤,高邑(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忠毅。此书分《大学》一卷、《中庸》二卷。每节衍为口义,逐句阐发,而又以不尽之意附载于后。
八卷。续记八卷。清缪荃孙撰。缪荃孙(1844-1919),字炎之,别字筱珊,号艺风,自称艺风老人,江苏江阴人,清末著名藏书家。光绪二年(1876)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京师图书馆馆长。平生博览群书,通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和纂辑年代。是书记载了清代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省的铺夫名额。每铺名额,都一一分列,每铺铺名也都详载。“铺递”,是清代邮政的一部分,是书对了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