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四库百科>亢仓子

亢仓子

一卷。唐王士源(生平事迹均不详)编撰。旧本题周庚桑楚撰(不确)。庚桑楚之名,始见于《庄子》。据《庄子》外篇《庚桑楚》记载:“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畏垒之山。”晋司马彪、郭象等据此认为庚桑楚:姓庚桑、名楚,老子弟子。后人又尊称为庚桑子,还传说他曾居庚桑洞(今江苏省宜兴县东南)。《史记·庄周传》称《庄子》:“《畏累虚》、《亢桑子》(即《庚桑楚》)之属,皆空语无事实。”然而司马迁并未言及有无其人与其书。《庄子·庚桑楚》也未言及著书一事。《汉志》、《隋志》也都没有著录,说明原无其书。唐代王士源据《老子》、《庄子》、《列子》、《文子》、《商君书》、《吕氏春秋》、刘向《说苑》等书中有关内容编撰而成此书。名为《亢仓子》,似欲别于《庄子》中的《庚桑楚》与《史记》所述《亢桑子》,但亢仓、亢桑、庚桑三者之义相同。所以《亢仓子》又名《亢桑子》、《庚桑子》,唐代尊称《洞灵真经》又名《亢仓子洞灵真经》。《亢仓子》一书,分《全道篇》、《道用篇》、《政道篇》、《君道篇》、《臣道篇》、《贤道篇》、《训道篇》、《农道篇》、《兵道篇》计九篇。全书从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阐述治国方略及处世之道。认为各行各业各有其道。如其《道用篇》强调“鸡辰而作、负日任劳、流汗沥地、夜分仅息,农夫之道也。”又述如何求利而为“贾竖”之道,“咽气谷神”、“日精炼仙”等为高士之道及何为人臣与君主之道等;其《农道篇》强调务农是治国理民之本,《兵道篇》强调三军一心而无敌。总其要旨,言道之用;偏重于治国、求贤、教化、安民、务农、用兵之术,又涉及臣民处世之道。此书在流传中曾有九篇、二卷、五卷的不同,后人又合而为今所见一卷本。后世许多学者都对此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说明此书影响较深。唐柳宗元疑其非庚桑楚之作。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高似孙《子略》都称唐开元、天宝间(713-742)尊《庚桑子》为《洞灵真经》,求其书而不获,襄阳处士王士源采诸子文义类者献之。此说必有所据。《四库提要》据王士源自序及韦滔序,称此书“乃士源补撰,原非伪托。”“后人疑者纷纷,盖未之考也。”认为其书虽杂剽诸子之词而内容“联络贯通,亦殊亹亹有理。”近人评价《亢仓子》多依此说。然而据《亢仓子》之文义及所依诸书,知王士源此书是对道家思想的承继与发挥,是研究道家入世的重要古籍之一。现存清《四库全书》本、《诸子汇函》本、《二十家子书》(题《亢仓子洞灵真经》)本。

猜你喜欢

  • 坤舆格致略说

    一卷。比利时南怀仁(1623-1688)著。南怀仁字敦白,比利时耶稣会士。1656年来华,1658年抵澳门,次年往西安传教。1660年应顺治帝邀进北京,为汤若望重要助手,治天文历法。后因汤若望案下狱。

  • 五峰禅师语录

    一卷。明代释如学撰。如学详见《大沩五峰学禅师语录》辞条。“五峰”即是释如学的自号。此《五峰禅师语录》是如学记述自己言论佛法的言论文集,为语录体。其内容与《大沩五峰学禅师语录》大同小异,可互为参照来读。

  • 广济县志

    ①十八卷,清阎国士、孙谦亨、王玉铉等修,王临等纂。阎国士,字振华,直隶保定(今河北保定)人,贡生,官广济知县。孙谦亨,字有终,直隶东安人,拔贡。王玉铉,字振公,号汉崖,陕西洋县人,进士,三人先后知县事

  • 广雅

    十卷。三国魏张揖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揖字稚让,清河(今河北临清县东北)人,太和(227-233年)中官博士。后魏江式《论书表》曰:‘魏初博士,清河张揖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究诸

  • 小司马奏草

    六卷。明项笃寿撰。项笃寿,字子长,嘉兴(今属浙江省)人。嘉靖进士,官至兵部郎中。著有《今献备遗》、《全史论赞》。《小司马奏草》为项笃寿任兵部职时,议覆内外陈奏之文,共包括驾部稿一卷,职方稿一卷。“小司

  • 会稽郡故书杂集

    八种,十卷。周树人(即鲁迅)编。丛书收会稽先贤遗著八种,内容多关风土人物。如三国吴谢承《会稽先贤传》一卷,所记诸人事,多史书之佚文,对《后汉书》等史书多有补正。其他著作为:晋虞预《会稽典录》二卷附《存

  • 梦林玄解

    三十四卷。明陈士元(详见《易象钩解》)撰,何栋如(详见《明祖四大法》)增广重辑。书前凡例云:是书在宋景玦间名《圆梦秘策》,为晋葛洪原本,而宋邵雍辑之者。其说不可考知,或为术家伪托之词。全书分梦占二十六

  • 新书

    见《陆子》。

  • 少广正负术

    内篇三卷外篇三卷。清孔广森(1752-1786)撰。孔广森字众仲,号撝约,又号轩,曲阜人。他是孔继涵侄子,曾师从戴震。乾隆三十六年(1771)进士,官翰林,在内府得见王孝通《缉古算法》,秦九韶《数书九

  • 安澜纪要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