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道里表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三卷。清郭麐(生卒年不详)撰。郭麐字祥伯,号频伽,吴江(今江苏吴江县)人,嘉庆间贡生。工诗古文辞,著有《金石例补》、《灵芬馆全集》。此书属于杂记类,其中诗话最多,也有少部分方言及琐事,作者虽不长于考证
见《伤寒温疫条辨》。
五卷。明张悦(?-约1496)撰。张悦,字时敏,号定庵,华亭(今江苏松江县)人。明天顺四年(1460)进士,授刑部主事。成化中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学政。弘治中为吏部左侍郎,官到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四卷。宋杨简(详见《杨氏易传》)撰。五《诰》系指《尚书》中《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五《诰》言词古奥,佶屈聱牙,最为难读,杨简于《尚书》选此五《诰》作注,知难而上,颇有大匠风范
八卷。明寇天叙(约1521年前后在世)撰。寇天叙,字子惇,山西榆次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兵部侍郎。著有《涂水集》。是集凡八卷,诗文三卷,文五卷。寇天叙为应天府丞时,值武宗南
一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生平见《复园诗集》条,此文存一卷,含书后二首、序二首、跋一首、书五首、赠序一首、行状一首、志铭七首、墓表一首,共文二十首。篇简无多,寥寥可数。以文字论,刘基定文
二卷。清万树撰。万树字花农,又字红友,号山翁,江苏宜兴人。生卒年不详。顺治时为国子监生。康熙二十一年(1682)两广总督吴兴祚爱其才,延致幕下掌一切奏议。闲暇时则作戏曲,令吴家伶人演歌之。著作二十余种
七卷。清吴懋清(详见《毛诗复古录》)撰。此书成于道光癸卯(1831)年。时吴氏年已七十。卷首自序述其治诗大旨,经文则并列诸家,据《尔雅》以订其误,古通者听之,异义者存之,其序苟有一字可存则据古籍衍成之
三十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续高僧传》,亦称《唐高僧传》。佛教传记体史书。因本书是继慧皎的《高僧传》而作,故题书名为《续高僧传》。书初成于贞观十九年(645),其所
一卷。汉董仲舒(前179-前104)撰。(董仲舒生平详见《春秋繁露》辞目)。据《隋书·经籍志》载董仲舒集一卷,又注曰梁二卷。《旧唐书·经籍者》、《新唐书·艺文志》俱仍载二卷。《宋史·艺文志》又作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