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大义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五卷续补编附一卷。清鲍康撰。鲍康,字子年,桂星从子。道光举人。官至夔州知府。考藏古泉,海内推为专家,有《泉注》、《泉录》等书。是书前有鲍康自跋,下为原书五卷,卷一为亲郡子谥、卷二为贝勒、贝子、镇国公、
五卷。清萧寅显撰。萧寅显字仲虎,善化人。《湖南通志·人物志》称其少为文有奇气。治学深于易。此书即是他授徒讲易的讲稿。书中观点与他一向以宋儒为宗的易学思想不同,而是罗列汉以来诸家易说,融会群言,撷取精要
四卷。即《五色石》的前四卷。内容见《五色石》。本衙藏板本,藏大连图书馆。
十三卷。明于谦(1398-1457)撰。于谦,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普平反冤狱,赈济灾荒。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后,从兵部侍郎升
二卷。明朱师孔(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朱师孔,字时行,安徽徽州(今歙县等地)人。生卒年不详。家于湖北武昌。万历中岁贡生。是集名以《性灵》,系欲抒写胸臆不落窠臼之意。然师孔为吴国伦弟子,终不能脱七子
一卷。明崔铣(1478-1541)撰。铣字子钟,号后渠,河南安阳人。明经学家,其学以程、朱为宗。著有《读易余言》、《中庸凡》、《程志》、《皇明理学名臣言行录》、《崔后渠集》等。是书先全文后通释。文遵古
八卷。汉京房(见《易飞候》条)撰。辑佚书,清王保训辑。王保训,江苏无锡人,清嘉庆五年(1800)举人,候选知县。京氏之《易》,汉元帝始立博士。东汉末费氏《易》兴,而京氏之学衰,晋代犹有传习。《隋书·经
八卷。又名《八十四家评》或《楚辞集注评林》,明沈云翔(生卒年不详)集撰。沈云翔,字千仞,鹿城人。此书成于明崇祯十年(1637),以《楚辞集注》为底本,汇集自司马迁至金蟠(即沈云翔)诸家评论。书内容顺序
六卷。清吕飞鹏(1771-1843)撰。飞鹏字云里,安徽旌德县人,由拔贡官教谕。此书首有吕氏自序,言“……汉魏治《周礼》者如贾逵、张衡、孙炎、薛综、陈邵、崔灵恩之注,遗文轶事,散见群籍”,所以广为搜集
①四卷首一卷,清许元基纂修。许元基,武进人,曾任荣昌县知县。荣昌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县令史彰。史氏任县令时,荣昌县十分贫困。县城内,大都是颓房陋屋,县衙也是上漏下淤。史氏奉旨修志,召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