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十八卷。清牛钮等奉敕撰。康熙二十三年(1683)制序刊行。康熙于《易》喜朱熹之学,于是以朱熹《周易本义》为主体,参择诸家之说足以阐发《本义》者撰为此书,以为经筵讲读之用。其大旨在即阴阳往来刚柔进退,明
一卷。英国散特生(生卒年不详)撰,英国傅兰雅(详见《化学卫生论》)译。此书主要论述脉表之用处、心等数种病之根源。此书以前,法国医士马利曾编制脉表,用来观察人身血脉清浊虚实诸象,故散特生著此书以明马利之
三卷。宋寇准(961-1023)撰。寇准,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人。北宋大臣、政治家。太平兴国进士。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任宰相。寇准参决政事,正直敢言,为太宗所信重,尝以魏征相比。晚
二十卷。清何元锡(1766-1829)编。何元锡字梦华,又字敬祉,号蛇隐,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监生。精于簿录之学。家中藏书甚富,所藏书以及金石等多有条贯。其中的善本精抄书,做“获经堂”书屋藏之。元锡
十卷。清尹继善(1696-1771)撰。尹继善,字元长,号望山,大学士尹泰之子,满洲镶黄旗人。清朝大臣。雍正年间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卒谥文端。该诗集为毕沆、严长明选编,仅为全诗的十分之二三。继善诗
六卷。清秦震钧摹。嘉庆四年(1799)秦震钧为两浙盐运使时,以《三希堂法帖》摘摹为六卷。第一卷为晋代王羲之、王献之、王殉、唐代褚遂良、颜真卿、怀素、柳公权、宋代蔡襄、苏轼。第二卷为宋代黄庭坚、米芾。第
一卷。清陶鸿庆(1859-1918)撰。此为鸿庆《读诸子札记》之第十五种。鸿庆撰写此书,驳正了俞樾的一些错误,颇有见地。其解释句意,亦可供人们参考。但是,该书也有不足之处。鸿庆对原书改正之处,殊难尽允
四十卷。宋黄、齐硕修、宋陈耆卿纂。陈耆卿,临海人。台州隶两浙东路,领五县,为临海、黄严、天台、仙居、宁海。《赤城志》宋嘉定十六年(1223)修,明弘治十年(1497)谢铎校刻本。全书四十卷,分为总目十
十三卷。《二稿》十一卷。《三稿》十一卷。《四稿》九卷。《五稿》二卷。清石韫玉(1756-1837)撰。石韫玉,字执如,号琢棠,又号花韵庵主人,又称独学老人。江苏吴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中一甲一
即《嘉靖以来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