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八卷。明焦竑(详见《支谈》条)撰。此书为辑录琐屑考证和零星议论的笔记。焦竑博学多才,因之此书所谈范围甚广。杂论经史艺文,间记琐事。其考证旧闻,多有可采;琐事议论,兼涉名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因涉猎
二卷。清胡秉虔撰。秉虔字伯敬,号春乔,安徽绩溪人,嘉庆已未进士。官甘肃丹噶尔同知。“博士”是秦官,掌通古今,属奉常。汉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掌以五经,教弟子。宣帝黄龙元年,增员十二人。这是西京博
八卷。宋苏轼撰。苏轼字东坡(详见《东坡易传》),《宋史》有传。此书前已介绍,名曰《东坡易传》。宋志名之《易传》,其津逮本、学津本均作《易传》,且均作九卷。此本为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以《说序
无卷数,不知撰人。这是于1984年出土于湖北省江陵县荆州城西门外张家山第247号西汉早期墓葬的一部竹简书。全书约有二百根竹简,其中一百八十根较完整,十余根已残破,总字数约七千余字,是一部写有六十多个小
十五卷。《附录》一卷。元陈高(1314-1366)撰。字子上,号不系舟渔者。温州平阳(今属浙江)人。至正十四年(1354)进士。授庆元路录事。不久即弃官去。往来于闽、浙间。二十七年(1367)浮海过山
九卷。余录一卷。明李豫亨(生卒年不详)撰。李豫亨,字元荐,松江(今上海)人。著有《推篷寤语》、《三事溯真》等,多涉释道家言。书首自序中言:“舟之亡所见者,篷蔽之;人之懵所知者,寐障之。此书欲启昔之寐,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一卷。明黎民表编。黎民表,字维敬,自号瑶石山人。从化(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三年(1534)举人,授翰林院孔目,迁吏部司务。以能文用为制敕房中书。后加官至参议。此编系其家居唱和之诗。卷首自序
十四卷。清蒋光煦撰。蒋光煦字生沐,号放庵居士,室号“别下斋”。浙江宁海人。少孤好学,喜藏书。此书为作者所辑丛书《涉闻梓旧》中的一部分,是作者读书时所札记的古书十四种。此书主要是作者根据所辑古书做的摘录
二卷。清叶德辉(见《观古堂诗录》条。)(1864-1927)撰。考叶德辉论文,不主宗派,以为文以载道,事理通达,其为文,必简古而有法度。大抵非本原经术,精熟义理,绝无佳文。叶德辉以闳博之才,研思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