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起居注
五十卷。明佚名撰。是书始于万历二年(1574)正月至四十三年(1615)十二月,记万历一朝大事,阁臣奏疏等,既为实录所宗,又可以补正其缺,旧本缺元年(1517)、十三年(1585)、三十三年(1605)、三十九年(1611)、四十年(1612)、四十二年(1614)诸册,虽有残缺,然大半完好无损。有明抄蓝丝阑本。
五十卷。明佚名撰。是书始于万历二年(1574)正月至四十三年(1615)十二月,记万历一朝大事,阁臣奏疏等,既为实录所宗,又可以补正其缺,旧本缺元年(1517)、十三年(1585)、三十三年(1605)、三十九年(1611)、四十年(1612)、四十二年(1614)诸册,虽有残缺,然大半完好无损。有明抄蓝丝阑本。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不分卷。清张坦(生卒年不详)撰。张坦,字方平,号一庵,泰安(今属山东)人。撰有《南华评注》一书,此书成于康熙十七年戊午(1687)。书前有序,说他广求古注数十余家,采其简当,删其繁芜,又参以己意作为评
八卷。近代叶德辉撰。参见《说文段注校三种》。此书将《说文》“读若”之字一一录出,加以考证,以发明古字通假之奥。所谓“读若”,包括“读如”、“读与某同”,是《说文》为字注音的术语。叶氏自序称:“一字之音
二卷。元曾先之撰。曾先之,字从野,庐陵(今属江西)人,自称“前进士”。其书主要节录十八史文,文字简略,书前冠以“歌括”,尤为弇陋。盖当时乡塾课蒙之本,与时人胡一桂《古今通略》相比,逊之远甚。
见《咨言》。
一卷。清王士正撰。王士正生卒年未详。著有《精华录》。花草者,谓花间草堂。蒙拾者,以为未及广为扬榷,且自愧童蒙,谦辞也。此为作者就读花间草堂时,随笔写记者,间亦及友朋之作。此书专门品评《花间集》与《草堂
二卷。明邵景詹撰。邵景詹号自好子,明万历时人,生卒年不详。《觅灯因话》为仿效瞿佑《剪灯新话》所作的传奇小说集。作者在书前小引中说,与客人一起阅《剪灯新话》,随后客人讲了一些耳闻目见的古今秘闻,择录下来
六卷。清李荣陛撰。李荣陛字奠基,号厚冈,江西万载人,乾隆二十八年进士,官云南知县。李荣陛不但攻击古文,还认为今文也有错误,连《大传》也是伪作。李荣陛所考也大都是《尚书》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他认为伏生所传
四卷。明宋存标撰。宋存标,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西)人,字子健。崇祯间贡生,候补翰林院孔目。著有《史疑》《国策本论》。其书取《三传》、《国策》、《史记》、《汉书》及诸杂史,且摘取其事迹而论列之。例如将项
七卷。明邵一儒编。邵一儒字仲鲁,山东海阳人。生卒年不详。是书成于万历四十七年(1620)九月。时廷议以万历四十八年(1621)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1621),故其序以泰昌纪元。徐献忠曾有《六朝声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