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宗法制

宗法制

我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并且维系不同等级贵族上下级关系的一种制度。宗法制产生于西周,是由古代父家长制结合周代实行的嫡长子继承制而制定的。其表现形式为:周王自称天子,被确定为天下的大宗,即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 也是政治上的共主,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为天下大宗。天子的庶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封国内则是大宗。他们以国为氏,其职位和在宗法关系中的地位亦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庶子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称小宗,在本家族内则为大宗。他们以官职、邑名、辈份等为氏,其职位和宗法地位亦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以上各级贵族中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掌握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祭祀,统治本族成员。宗法制的推行使西周国家体制与贵族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了各级贵族的等级关系,巩固了西周王室的统治。后代地主阶级也都利用这种制度,以巩固封建的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

猜你喜欢

  • 曹州之战

    1865年 (同治四年)捻军围歼清军僧格林沁部的战役。天京陷落后,捻军与太平军结合,共推遵王赖文光为统率,坚持反清斗争。5月18日(四月二十四日)捻军在山东曹州(今荷泽)西北高楼寨集中精锐设伏,诱僧军

  • 班氏著《汉书》

    司马迁《史记》记事止于汉武帝太初年间,以后缺而不录。汉代学者褚少孙等人曾相续补撰《史记》。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班彪认为褚少孙等人的续作多鄙俗,不足以续《史记》,于是撰成《史记后传》六十五篇(一

  • 黑旗军援越抗法

    刘永福所部军队援助越南抗击法国侵略的斗争。刘永福(1837—1917),广东钦州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幼年随父流亡到广西南部的上思县,做过佣工。1857年(咸丰七年)参加广西农民起义。1865年(同

  • 御营使司

    南宋初年军事机构。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禁军溃散,乃设御营使司,以统辖诸将,作为皇帝直属部队。有御营使及副使,辖御营五军。建炎三年又置御前五军。建炎四年罢御营使司,以其兵权归枢密院。御前五军及御营

  • 齐国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姜姓。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东征后,成王封师尚父(亦称姜尚、吕尚、吕望、太公望等)为齐侯,统治原东夷薄姑氏(或作蒲姑、亳姑,今山东博兴一带)的土地和人民,都营丘(后称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

  • 唐末藩镇兼并

    中和四年(公元884年),黄巢起义失败后,唐王朝名存实亡,藩镇割据进入藩镇兼并时期。当时较强的藩镇势力有宣武节度使朱全忠(河南)、奉国节度使秦宗权(河南)、河东节度使李克用(山西)、凤翔节度使李茂贞(

  • 前秦

    十六国之一。氐族贵族苻洪建立。氐族苻氏世代为西戎酋长,公元351年,苻洪自称三秦王。洪死后子苻健继位,改国号为秦,史称前秦,建都长安(今陕西西安)。苻健死后,子苻生继位,其性残暴,为族兄苻坚杀掉。苻坚

  • 纵横家

    战国时期,策谋之士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关于“纵横”的解释, 《韩非子·五蠹》篇谓:”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

  • 秦灭六国

    战国末期,秦王嬴政灭六国的事件。秦王嬴政亲理政务后,任用李斯等人为辅佐,继续实行秦昭王以来的远交近攻政策,派间谍用金玉贿赂六国权臣,使良将随其后,发动对六国的军事进攻。秦王嬴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

  • 黄海海战

    见“ 东沟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