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1)唐宋时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唐初,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商议国事于门下省的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相,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
宋代在西北和北方招募少数民族组建的边地守军。最初按部族封其大小首领,以统帅本部族壮丁。后依人数多少,编为甲、队、都、指挥等。王安石变法行将兵法,蕃兵有的也单独成“将”,有的则与汉兵合编成“将”。其待遇
宋代中书门下与枢密院的合称。为加强皇权专制,宋以掌管全国政务的中书门下(即所谓“中书”或政事堂)为政府,又称东府;以掌管全国军政的枢密院为枢府,又称西府。二者分掌文武二柄而共参最高国务,号为“二府”。
民国初年沙俄为侵吞中国领土外蒙古强迫北京政府签订的两个不平等条约。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沙俄乘机借口保护领事馆,派军队进入库伦(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策动外蒙反动的王公贵族于10月18日宣布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省的行政长官。1916年6月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于7月6日将巡按使改为省长,巡按使署改称省长公署。省长总理全省政务,偏重民政,由中央任命。军政长官则称督军、督理。1924年12月11日临
东汉初年名士严光隐居垂钓的故事。会稽余姚(今浙江余姚)人严光(一作严遵),字子陵,与光武帝刘秀曾一起学习经书。刘秀即皇帝位后,严光变更姓名,隐居于齐国泽中, 披羊裘垂钓。刘秀命图画严光形貌四处访求,将
金蒙间一次重要战役。十三世纪初蒙古兴起,建立了蒙古汗国。大安三年(公元1211年)二月,成吉思汗自克鲁伦河发兵大举南下攻金。金卫绍王一面遣使求和,一面急命平章政事独吉思忠(一名千家奴)为行省事,赴边指
府兵制与均田制相结合的产物。西魏始行府兵制之初,府兵自相督率,不入民籍,兵士只习作战,不务生产, 别无赋役,所用甲槊戈弩等也全由官府配给,兵农处于分离状态。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规定“凡是军
北魏末年的一次人民起义。北魏初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为拱卫首都, 防御柔然,在北境建置了许多军镇。其中的沃野(今内蒙古五原东北)、怀朔(今内蒙古固阳西南)、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抚冥(今内蒙古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起义各省的革命群众团体和都督府为攻取北京推翻清王朝,酝酿北伐。最早倡议北伐的广东的群众革命团体‘光汉社’于1911年11月15日(宣统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就致书广东都督胡汉民要求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