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庭
即“龙城”(494页)。
即“龙城”(49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阿里葛斯过邻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明代科尔沁部领主。一称那颜博罗特。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蒙古勇士锡古苏特次子。瓦剌领主也先统一蒙古各部时,杀其父,俘其兄孛罗乃。本人因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幸免于难,立为科尔
青海省方志。清李天祥(山东临番县人,曾任碾伯所千总)编撰,梁景岱(陕西三原县人,曾任西宁卫儒学教授)鉴定。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至五十年(1707—1711)之间,故又称《康熙碾伯所志》、内容涉及今青海乐
?—645焉耆贵族。焉耆王龙突骑支弟,王族龙姓,唐贞观十八年(644),随兄颉鼻叶护等奔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城废址)投唐。同年,因响导安西都护敦孝恪伐焉耆有功,唐军班师后,留摄国事。不久为西突厥
见“女真文”(145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扎尔里赤”、“扎尔里克齐”。蒙古语“扎里”(亦作“扎儿里黑”)意为“圣旨”,“赤”意为“司事人”,即书写皇帝圣旨的官员。《元史·兵志》:“书写圣旨,曰扎里赤。”蒙古建国前,“扎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
僜语音译,意为“穷人”。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贫民。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少量土地,缺少劳动工具,生活贫困。有的需要靠当雇工和借贷维持生活,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见“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