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安抚司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明副总兵※哱拜子。万历十七年(1589),父致仕,依例子袭父职。十九年,因青海蒙古火落赤、真相等屡败明军,土默特部顺义王扯力克西行助之,洮河告急,获明御史周弘哱举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藏语音译,一作章嘎。原为对尼泊尔一种银币的称谓。此种银币在16世纪中流行于西藏,系西藏以白银与之易换而来。因其中掺铜较多,易换时还加收铸造费,使西藏人民蒙受重大损失。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清帝
唐代南诏国前期国号。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白子国主张乐进求逊位给乌蛮首领独逻(细奴逻)。独逻蒙姓,居蒙舍川(在今云南巍山彝族自治县境),因建国号曰大蒙,首府在垅圩图山(今云南巍山城北35里)。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1825—1867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又名陶正春、陶虎。贵州威宁骨董山(今属赫章县境)人。苗族。世代为彝族土目以机的农奴。父早逝,随母改嫁到巴拉寨熊家。有同母兄弟3人,先后被派到威宁和赫章服役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蒙古等民族的传统奶食品之一。蒙古语称“胡日达”。状如豆腐,故称。制作方法各地不同。一般是将鲜奶置于容器,放在热处,使其发酵,变酸后将其倒入锅内加热,折出乳清,继续加热,侍其凝固成团状物或稠粥状,倒入木
僧官名。明清对于藏族地区州一级,封授一些管理僧众统领土民的僧人头目为僧正,给予印信,敕书,依例朝贡承袭。清代有圆成寺僧正,闫家寺僧正等,隶僧录司。
见“阿巴海”(1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