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鲁
见“哈烈”(1630页)。
见“哈烈”(1630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见“兀提剌耳”(111页)。
见“完颜文”(1143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参见“毕约”(755页)。
1228—1370元代伊斯兰教经师。本名不鲁罕丁。查者例绵(今伊朗卡泽伦城)人。大商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随贡使来泉州,住排铺衔,修回回教(即伊斯兰教),受邀主持清净礼拜寺,任“摄思廉
北魏末年北镇流民起义首领丁零人鲜于修礼年号。526年,凡1年。
清代藏传佛教(喇嘛教)僧人。藏族。西藏普宁寺堪布、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三世经师。乾隆(1736—1795)中,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身边堪布诺门罕扎木巴勒多尔济等,因私与俄罗斯贸易,被勒令赴京后,三十年(1
契丹语。又译纳拔、纳跋、纳钵、剌钵、纳宝等。即“行营”、“行帐”、“营盘”之意。本指契丹皇帝出行时居止的帐幕,宋庞元英《文昌杂录》称:“北人谓住处曰捺钵,四时皆然,……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历史上
见“苻坚”(1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