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即“乌斯多”(337页)。
地区名。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境域东西1780余里,南北450余里。东至东海之滨及库页岛(清末至乌苏里江东岸俄罗斯界),西连松花江南岸玛延河口宾州厅界,南接牡丹江(即瑚尔哈河)右岸锅葵山(即鸠梅芬山),北
①(?—1752)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亲王※车凌乌巴什兄,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岳父。初隶准噶尔,统领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因准噶尔部内争中支持喇嘛达尔扎,为达瓦齐、阿睦
金宗室、大臣。本名阿邻。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卫王宗强子。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授世袭猛安。正隆二年(1157),任横海军节度使,改安武军。六年(1161),海陵将攻宋,禁酒,违令,被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福河在黑龙江城东南60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省嘉荫县南结列河流域。
见“术不姑”(490页)。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交参户系指过去括户时曾经入籍,后来迁徙他乡,因而在当地重新登录著籍的人户。
1106—1179金大将。本名挞懒。女真族。完颜氏。蜀王※完颜银术可子。年16,从军伐辽,常为先锋,授世袭谋克。太宗天会四年(1126),随父围太原。后拔太原,下河东诸州,攻汴京(今开封),皆有功。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