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王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501北魏大臣。字伯琳。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建安王陆馛第五子,母匈奴赫连氏。年9岁,立为世子。延兴四年(474),父卒,袭爵。沉毅少言,雅好读书,以功臣子孙为侍御长、给事中,迁黄门侍郎,
旧时裕固族户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者。亦称老者。部落下按姓氏划分,有若干户族(相当于氏族),一般每个户族都有一个户族长,组织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由部落头目指定或选举产生,多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长者担任。有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源于13世纪的蒙元时期,蒙古族利用不里阿耳人在伏尔加河畔制造的皮革(俗称俄罗斯皮)做成蒙古式靴子。皮革原料主要是马皮,少数是狼皮、鱼皮等。靴头尖而上翘,靴筒高而宽大,内可套裹腿毡、毡
①(1664—1693)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堪都、憨都。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楚琥尔乌巴什孙。康熙十五年(1676),因父被噶尔丹执杀,偕属额尔德尼和硕齐内逃。次年,率兵400潜入漠南蒙
见“碎叶水”(235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法库边门(今辽宁省东北)外,养息牧牧场之东,南至柳条边,北接科尔沁左翼中旗界。札萨克驻伊克岳里泊,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后科尔沁部居之。明末,部众随首领奥巴归附后
古州名。北周武帝置。治所在沙渠县(今湖北恩施)。隋改清江郡,唐改清化郡,乾元(758—759)初,复名。宋因之,领清江、建始2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并清江入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置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
?—696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出自大贺氏族。原联盟首领※窟哥之孙(一说曾孙)。初期附唐,武则天(684—705年在位)时为右武卫大将军、松漠都督府都督。万岁通天元年(696)五月,因与唐地方官员龃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