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款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1372—?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故又称萨迦巴索南坚赞。藏族。生于夏鲁康萨。8岁既晓佛典,并广读经论。17岁随索南查巴及贝甸僧格出家,取名索南坚赞贝桑波。及长,从布顿仁钦珠(即布顿大师)、杰赛托梅桑波、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1109—1177南宋将领,党项族。本名世辅。党项部苏尾九族巡检李永奇子。年方17随父出战金人,缒穴获敌,经略王庶奇之,补承信郎,充队将,由是知名。转武翼郎,充副将。金人陷延安,授承宣使,知同州,以计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阶层。公元654年,吐蕃大相噶尔东赞域松召集诸部首领集会,议定划分吐蕃社会阶级及等级。其中有武士阶层“桂”及“庸”。“庸”又称“庸之人部”,简称“庸部”,该部所属奴隶阶级中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德昂族弦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潞西邦外等地。状似汉族三弦,由弦杆、弦耳、弦线、弦鼓四部分组成,弦用马尾捻成,用牛角削的薄片弹拨。多用于歌舞和宗教节日时伴奏。
①北魏徐州刺史(宋王、东魏王)鲜卑元法僧年号。525年,凡1年。一作大启。 ②唐代南诏昭成王晟丰祐(又作劝丰祐、丰祐)年号。约848—859年,凡12年。与明朝熹宗朱由校年号相同。
明代乌思藏古地区。又译扎节竹古。在今西藏措美县哲古。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其寨官卓札与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币等。其后,依定例入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