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至罗国
见“副伏罗部”(1988页)。
见“副伏罗部”(1988页)。
即“爨宝子碑”(2591页)。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的军官。《百夷传》:“领一伍者为昭哈斯”,相当于伍什长。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简称“淀”,亦写作“甸”。契丹民族对水旁平地之称谓(非同中原以“淀”称湖泊之类),如《辽史》所记“黑山平淀”、“黑河平淀”、“辽河之平淀”、“春州北平淀”等。塞北多山岭大漠,凡河旁湖畔,地平土沃,水草
见“图们江”(1435页)。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漠北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一带)外以东,至濡源(今河北东北部滦河)的敕勒部落,称
1805—1875清末广西壮族抗清首领。广西马平县(今柳江县)流山乡鱼窝村人。壮族。勤奋好学,颇通诗文,早年考中秀才,颇受乡人尊崇。同治十一年(1872),村民奋起反抗地方官府以白银代粮纳赋,被举为首
参见“里”(10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