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钦木
参见“阐”(2105页)。
参见“阐”(2105页)。
见“纳若”(1266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岗玉尔地方,在夏琼寺学习《集类学》、《悟慧论》和《因理论》。28岁赴西藏,于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返回安多,住村中小寺达当噶保寺。雍正八年(1730),任夏
1722—1797清代学者。江苏嘉定(今上海市)人。字凤喈,号礼堂,又号西庄。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乾隆二十八年(1763),解官居苏州,不复出仕。早年研治经义,长于小学,通
?—1661清朝大臣。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中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初任侍卫、三等甲喇章京。崇德元年(1636),父卒,嗣爵。顺治二年(1645),进二等昂拜章京。七年(1650),进三等
契丹官署。《辽史·百官志》称:“掌※禁围枪寨、下铺(即铺舍,指卫士帐幕)、传铃之事。”属北面御帐官。契丹开国后,虽先后有五京之设,而帝后常年不居京城,以帐幕为基,随四季迁徙,因“未有城郭、沟地、宫室之
又称“死人砍牛”。旧时广西南丹大瑶寨“白裤瑶”聚居区一种习俗。凡父母过世,均得砍牛分给别人吃,否则会“不吉利,人畜病多,禾苗不好”,并被他人耻笑。传说从前“白裤瑶”父母死后得将其肉分给村人共吃,世代相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康熙帝外戚。都统佟国赖次子。初隶汉军,后改入满族。顺治十七年(1660),任一等侍卫。康熙九年(1670),授内大臣。十二年(1673),吴三桂叛清,其子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正统后设之考郎卫,均改作海兰卫或海兰城卫。
见“惕隐”(2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