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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隋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贙的石刻墓碑。宁贙(573—608),字翔威,宁长真之弟,世袭钦州土官。此碑刻于隋大业四年(608)。楷书汉字。分33行,每行39字,共计3267字。内容记述宁赞之家世
宋代壮族婚俗。流行于广南西路南丹土州(今广西南丹)。据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记载,略云:每年夏历七月间,在州官主持下,未婚青年聚集在土州厅堂内,堂中铺一块大毯。女青年身穿青花大袖衫,头上戴一块青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
?—1215金大将。本名添寿。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人。女真族。奥屯氏。大定十年(1170),袭猛安(千户长)。因通练边事,被丞相完颜襄举荐为崇义军节度副使,后历任乌古里掞详稳、都水少监、石州
清代地理名著。顾祖禹编撰。130卷。约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前成书。作者崇尚民族气节,明亡不仕,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30余年之力,参稽二十一史及地方志百余种,编成此书。首叙历代州域形势,次及明末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06—310年,凡5年。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1140西夏将领。契丹族。萧姓。原仕辽,后扈从辽成安公主至西夏。有口才,骁勇善骑射,崇宗留之。始授文思使,转右侍禁,以从征有功,升副都统,赐李姓。夏元德元年(1119),与宋战于统安城,不畏强敌,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澧中(今湖南澧县)人。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率溇中(今湖南慈利、石门一带)、澧中少数民族举兵反汉,烧邮亭,杀官吏。后为武陵郡兵所破,归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