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水
见“酉溪”(1049页)。
见“酉溪”(1049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见“贝子庙”(314页)。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
见“口利”(117页)。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
见“撒尼泼”(2492页)。
北魏肃宗孝明帝元诩年号。528年,凡1年。
见“屋利啜”(1771页)。
?—1311元朝将领。克烈土别干氏。都元帅※安扎儿长子。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任管军千户。二十四年,从汗征叛王乃颜。二十六年,征叛王海都。二十七年,迁蒙古侍卫亲军千户。成宗元贞元年(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