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金代契丹起义军首领之一。亦作札八。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原仕金,大定元年(1161),奉命同前押军谋克播斡、前牌印麻骇、利涉军节度判官马脑等赴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招降移剌窝斡领导的契丹起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抗日武装。1940年2月,在“回民救国协会关中分会”的号召和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于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正宁县龙咀子。马全德任队长,马全辅任指导员。原有3个班。1947年初被整编为
旧时对部分瑶族的他称。分布在云南南部和广西西部等部分地区。不同地区各有其自称。因过去经济作物多种蓝靛,并以蓝靛染衣服,故称。
即辽上京。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2里处。神册三年(918)建京城,初名皇都。会同元年(938),改为上京临潢府。在辽国军事、政治、经济上占有重要地位。解放后,经考古工作者考察,查清故城的规模和街道
契丹官署名。《辽史·国语解)称:“左、右班并寄班为三班。”《百官志》记其“掌左、右寄班之事。”属※北面御帐官,为皇帝侧近的奉仕,亦担任部分警护任务,皇帝会朝,任供奉之责。官职有各班都知及三班院祗候等。
?—1831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洋淋峒人。黎族。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积极参加以崖州黎亚鸡为首的反抗官吏、豪强对黎人横征暴敛的武装斗争。不久亚鸡病卒,被公推为首领。得到抱腊、抱麻、抱
见“摆手祭典”(235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
见“捺钵”(2037页)。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