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罗克族
见“果洛克族”(1440页)。
见“果洛克族”(1440页)。
1836—191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史学家和诗人。一译毛拉木沙·赛拉米。年轻时于库车“萨克撒克”经院修习古兰经、圣训、历史、文学、历法、天象、地理,以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等,成绩卓异。咸丰四年(1854)
见“赫哲族”(2422页)。
见“呕罕河卫”(1067页)。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碑名。原碑在云南丽江(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西的石鼓。清嘉庆八年(1803)九月,云贵总督觉罗琅玕立。碑高122厘米,宽60厘米,碑额四字,篆文;碑文12行,右行,正书。内容记述云南省丽江府维西厅(今
见“张堡城”(1182页)。
即“主儿勤”(620页)。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李鳞题。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记述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政府遣满、汉官兵护送达赖喇嘛入藏,沿途备受僧俗人众欢迎,及平逆将军延信统兵击败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军三次袭营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4州之一,领桓都、神乡、淇水3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一说在西通沟,或说即集安镇高句骊国国内城旧址)。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的“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